2017年注税《税收相关法律》全真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二(6)
标准答案:a, b, c, e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48条规定,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而不是“买受人”承担。
选项A,《合同法》第142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B,《合同法》第145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选项C,《合同法》第143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选项E,《合同法》,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9、 李某将持有的甲公司的债券交给刘某,作为向刘某借款的质押物,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借款到期后李某没有还款。李某的另一债权人张某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债券,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质押合同没有生效
B.质押合同自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生效
C.权利质押已经设立
D.刘某对该债券不享有质权
E.刘某以债券已出质对抗丙的执行申请,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标准答案:b, c
解析:《物权法》第224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本题中,因债券已经交付质权人刘某,所以质权已经设立。质押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生效。刘某享有对该债券的质权。《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此刘某以债券已出质对抗张某的执行申请,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只有BC两项是正确的。
60、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 )。
A.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B.可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以投资者个人的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责任
D.可以接纳其他投资者入股
E.投资人对投资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标准答案:a, c, e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所以C、E是正确的。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不能接纳其他人入股,否则就是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设立分支机构,领取营业执照,因不是法人,所以领取的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以,A是正确的;BD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