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国家税务局“全区通办”涉税业务办税指南
(七)问:“全区通办”后,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时间是否调整?
答:“全区通办”以后,各办税服务厅在正常工作日的服务时间不变。
二、 税务登记
(一)问:目前税务登记是如何办理的?
答:目前税务登记的办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工作。
(二)问: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答: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受理范围是:(1)新办设立(开业)税务登记。(2)变更税务登记。原则上限于纳税人税务登记表所列项目的变更,对税务登记表以外有关项目的变更,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办理。(3)遗失补证。
(三)问:纳税人新办(设立)、变更、遗失补证税务登记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办理:
新办(设立)税务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有关合同、企业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5、会计证复印件。
6、生产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书(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提供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7、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变更税务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登记变更表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等);
4、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遗失补办税务登记证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
2、《鄞州日报》或其他市级以上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
三、 申报征收
(一)问:实施“全区通办”后,纳税人如何办理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
答:实施“全区通办”后,纳税人在法定的期限(期限最后一天如遇节假日,顺延)内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纳税人一般应选择网上申报,也可就近选择鄞州区国家税务局各分局的任何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二)问:实施“全区通办”后,一般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申报时需附哪些资料?
答:实施“全区通办”后,一般纳税人携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包括电子数据)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三) 问:实施“全区通办”后,小规模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申报时需附哪些资料?
答:实施“全区通办”后,小规模纳税人应携带《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四)问:实施“全区通办”后,消费税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消费税申报时需附哪些资料?
答:实施“全区通办”后,消费税纳税人应携带《消费税申报表》及附表(包括电子数据)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五)问:申报填报数据与税务机关系统数据不一致怎么办?
答:纳税人填报的申报表数据与税务机关系统数据不一致时,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核实后再办理申报。
(六)问:发现申报错误如何纠正?
答:纳税人发现当月申报有误,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七)问:发现申报缴纳错误,多缴了税款如何申请退税?
答: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八) 问:推行“全区通办”以后,逾期申报如何办理?
答:推行“全区通办”以后,逾期申报的纳税人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九)问:在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业务上,哪些项目已列入“全区通办”服务范围?
答: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的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税款的缴纳已列入“全区通办”范围。
(十)问:如何办理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
答:纳税人持以下相关资料到鄞州区国家税务局各分局的任何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查帐征收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季度A类)纳税申报表》。
核定征收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季度B类)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