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
0
2
20000—50000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的部分
40
7000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取得的总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之后的余额。
2、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确定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其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2000元-2800元
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
①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②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所得的个人;
④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此外,附加减除费用也适用于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或=(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个体户的收入总额,是指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以上各项收入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
(2)准予扣除的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包括成本、费用及损失。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