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汇报
(四)强化重点治理,规范网吧经营秩序。近年来,我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过多过滥,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现象,经营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身。为继续把“扫黄打非”工作推向深入,我们按照上级部署,从2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治理活动,严格“网吧”的日常管理制度,坚决打击利用“网吧”经营含有色Q、赌博、暴力、愚味迷信等不良内容的电脑游戏和有害信息,严厉查处容留未年成人进入“网吧”和超时营业等违法经营活动。对无证无照的网吧,予以取缔,并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提请工商部门没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全部器材和违法所得。今年我们重点查处容留未成年人上网和通宵上网,以及不按规定进行上网登记的网吧共14家,取缔无证网吧128家,没收电脑2000多台。为防止被取缔的“黑吧”返潮,市文体部门分三批及时地把有关情况通报电信部门,并由电信部门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停止接入服务。同时,我们还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公布被取缔“网吧”的名单和地址,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违法经营“网吧”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管理服务,规模发展娱乐产业。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歌舞娱乐场所迅速增多、渐成规模,形成了以青阳、安海、英林为中心的歌舞娱乐产业。为进一步开放市场,促进市场繁荣,实现监管职能转变,我们按照自主决定优先和市场优先的原则,在审批歌舞娱乐场所时,对总量、布局、结构等不作严格要求,而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审批情况每季度发布一次对比信息,引导企业投资流向和规避投资风险。同时加强跟踪管理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逐步规范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推动娱乐产业依法、健康发展。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们还打破了市场分割,排除了隐性规则,给外地投资者进入我市娱乐行业创造良好的条件。目前已有港、澳、台资金进入我市娱乐市场,每家的投资金额都在500万元左右。全市现有歌舞娱乐场所166家,并且都具有一定的规模。如市区内阳光广场周边37家不同档次的歌舞厅和KTV,投资都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基本能满足人民群众娱乐消费的需要。
二、存在问题
(一)管理对象较多,造成管理不够及时到位。市“扫黄打非”领导组办公室、文化市场管理领导组办公室承担着全市1425家的经营单位的管理责任,数量庞大,任务繁重。因此,管理也只能是“扑火”式的管理,即哪里有举报有反映就往那里去,日常的跟踪管理相对就少了。另外,随着网络信息的发展,违法经营活动经以往更加隐蔽了,查处工作难度较大。
(二)数量控制与实际需求差距太大,造成无证经营者增多。文化市场,内容是文化,调控是市场。但有的项目如“网吧”上级给晋江的审批总量就限制在60家,而市场的实际需求却很大,致使一部分想从事“网吧”经营的群众自觉不自觉地加入到“无证经营”的行列。客观上造成增加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诱发了违法经营行为。
(三)消费者认识偏差,造成违规现象屡禁不止。音像制品和印刷品正版与盗版的质量,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分不出明显差别,而价格的差别又相当大,的确给非法出版物提供很大的市场生存空间。
(四)一些突出的违法经营问题仍然存生,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由于周边环境和市场利益的影响,一些突出的违法经营行为仍然存在,严重扰乱了文化市场,危害了社会健康。如,网吧整治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学校、家长和群众仍然意见很大,反映情况较多,突出表现在:无证“黑网吧”时闭时开,逃避管理,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屡禁不止,时有发生;超时经营情况突出,零点以后“封闭式”违规经营现象严重;脱网游戏,不健康游戏现象仍较严重。因此,目前最需要的是形成整治合力,建立文体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三、下阶段工作思路
(一)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要充实“扫黄打非”办公室和文体市场稽查队,配足配齐管理工作人员。要抓好队伍的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做到清正廉洁,严格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学校周边200米内设立的网吧和电子游戏等娱乐场所。同时利用节假日、传统节日,积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广场、社区、校园和镇(街道)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