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经验总结
(三)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联系,流程管理、链条管理是整个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七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后,给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一体化管理的思路也更加清晰,我们结合在曾都区一分局进行的试点工作,认真分析试点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了全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经验总结推广现场会,制定了《××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流程图》,修订完善了《房地产税收管理办法》和《建安业税收管理办法》,规范了房地产税收管理的方法和内容,为全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管理基础。
二、细化管理职责,落实一体化管理的既定目标
我们以信息共享、数据比对为依托,以优化服务、方便征纳为宗旨,综合利用信息,加强跟踪管理,简化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促进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诸环节的有机衔接,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管理模式初步建立。
(一)综合利用信息。虽然房地产业各税种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等税制要素不尽相同,但是,房地产税收诸税种征管所依据的基础信息是一致的,因而可以利用契税纳税申报以及从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获取的信息,将房地产税收诸税种的税源控管联成一体。我们按照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流程,在房管、规划、国土等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下,健全了部门联动的税收监控网络,多方采集房地产企业的涉税信息,对房地产权属转移双方的名称、识别号码,房地产的位置、面积、转移时间、转移价格等相关信息,按照“五统一”的要求,在登录入帐的基础上全部输入微机进行管理,并及时传递、比对、整理、归集,按日录入,按周核对,按月订册,初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使之成为涉税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同时,综合利用房地产转让信息,与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比对,随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让各种房地产信息归入税源管理档案,逐步实现各管理部门之间、各税种之间最大程度的信息互通共享。利用土地使用权交易信息,及时掌握承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土地坐落位置、价格、用途、面积等信息,了解或控制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税源,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对占用耕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及时征收耕地占用税。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房地产交易信息,掌握单位、个人在房地产二级市场转让房地产的有关税源信息,将转让方名称、识别号码,转让房地产的坐落地点、面积、价格与有关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发现漏缴税款的,及时进行追缴,切实加强在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转让房地产的有关税收的管理。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有关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税源台帐和征收台帐,跟踪掌握有关房地产税收的税源变化和征收情况,严格实行以票控税,促使购房者主动向房地产开发商索取不动产销售发票,大幅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元至9月,我们通过国土资源部门传递的信息对16户已取得用地手续但没发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耕地占用税218万元、契税350万元,对25户房屋交易没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追缴税款296万元,收到了较好的征收效果。
(二)规范管理职能。我们以契税为把手,从房地产有关信息的获取及处理,到房地产业有关税种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台账登录及相关资料的传递反馈,对每个税种的征管环节和办理程序进行了细化,并绘制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了征管岗位责任,形成了一条有序操作的传递链条。为搞好征收管理,我们实行“三个跟踪”:一是通过建立管理台账,分户跟踪了解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投资、施工单位、出包合同或协议以及建设施工进度等情况,及时登记掌握从事建设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各税种税源情况,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有关税收征管的信息从立项到用地建设到税收征纳入库等情况一目了然。二是跟踪了解并掌握房地产开发商发生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商品房预售和实际销售进度、收款方式、收款时间等情况,监控商品房的存量变化,通过绘制《商品房预售和实际销售情况平面图》等措施,跟踪监控商品房的销售进度,并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信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税情况进行纳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三是跟踪了解涉税执法程序,按照《税收管理员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执法目标责任制,规范执法文书,严格税收征管,对税收征管过程环节、税务部门岗位衔接环节、征纳事项告知受理环节实行全程监控,做到环环相连,程序公开透明,充分发挥了一体化管理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