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计划
2、进一步清理核实乡村债务、坚决制止新增债务。一是建立化解乡村债务的保障机制。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乡村债务清理工作组,落实了财政部门负责乡镇政府债务、农业部门负责村级债务、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分工负责制。县政府及时出台了《盐津县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方式和实施步骤。今年3月,各级各部门采取自下而上,逐笔逐项清理核实确认的方式,对全县乡村债务进行再次清理核实、锁定债务。通过乡镇自查、工作组核查、政府审查,全面掌握乡村债务的现状,锁定总额,建立健全乡村债务档案,严格实行动态管理,为制止新债、逐步化解旧债奠定基础。二是建立乡村新债责任追究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把归还旧债,制止新债纳入乡村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将乡村主要领导离任审计作为一项长期制度来抓。认真执行“三个不准”和“两项制度”,坚决制止新举债搞建设的行为,严厉查处向村级组织转嫁支出的行为。三是全面树立“发展是政绩、减债也是政绩”的观念,积极化解旧债务。按照“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化解、规范管理”的原则,采取收欠还债、债权债务抵冲消债、租赁化债等措施积极进行清偿债务。截止目前,全县已化解20**年12月31日前的旧债务1568万元,20**年化解教育债务603万元。
3、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为巩固农村综合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县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加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监测预警,抓好源头防范,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建立了农民负担监测点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定期上报制度。今年以来,我县在滩头、普洱、中和、盐井等四个乡镇建立了农民负担监测点,每个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5户农户作为监测户,定期收集农民负担情况,初步建立起乡、村、户的农民负担监督网络体系。二是加强村级公益建设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管理。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程序,认真审核村级一事一议项目,检查指导农民筹资数额和筹劳数。同时,加大宣传引导,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操作。三是加强各项涉农收费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度,实行超限额部分“谁征订、谁负责”的制度。加强对教育收费、村级报刊订阅等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4、扎实推进其他改革。一是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全县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调整了新农合减免补偿政策,提高了农民的受益率,农民参合率大幅度上升。全县参合农民达29.95万人,参合率85.8%,较上年增加9.18个百分点,共筹集新农合资金2695万元。全年支出1268万元,其中住院支出676万元,减免7806人次,门诊支出592万元,减免499976人次。二是积极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县6306户25875人农村特困群众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人月均补差标准不低于40元的补差标准兑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36万元。三是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通过摸底调查、张榜公布、调处矛盾等前期工作,现已核实填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合同书69320本,占全县农户98.5%。四是继续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全县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查处各类林权纠纷156起,完成确权户数2.5万户,完成确权面积39.1万亩,完成确权宗地4.8万宗。五是积极推进种子公司改革及畜牧改革。全面完成了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与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剥离,做到机构、人员、资产分开,公益性种子管理机构与种子经营企业分设。畜牧体制改革正有序推进。六是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的原则,继续对分散供养资金采取“一折通”的支付办法委托农村信用社发放,对集中供养资金由县民政局统一拨付到敬老院帐户,确保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的安全、及时、足额兑现,保障了全县农村五保户的基本生活。全县从今年1月起,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按照年均1200元标准兑现五保供养2838户3447人,兑现资金436.14万元(含集中供养100人)。
(四)全面落实国有农场改革涉农政策。
全县在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规范完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了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全面落实税费改革各项政策规定,规范国有农场与农工的分配关系,切实保障农工合法权益,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盐津县国有林场和盐津县坪头山茶场。有人口1592人,其中管理人员40人,农工308人,退休人员50人,家属1194人,占地面积10.58万亩。国有农场的建立和发展,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和辐射效益。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县有序推进国有农场改革。一是加强宣传和政策指导。年初,农业、林业、财政等部门抽调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懂政策的工作人员6名,深入盐津县国有林场和盐津县坪头山茶场核实基础数据,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二是通过会议、标语、宣传栏、座谈等形式宣传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改革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成人皆知。三是及时填发《农场职工负担监督手册》,发放到农工手中。四是积极兑现补助资金。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市财政局下拨盐津县国营农场、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2万元,其中国营林场12万元、坪头山茶场20万元。我县制定了《盐津县国有农场、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及时将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组织实施,并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