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局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三、锐意创新,不断开创房管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加强房地产行业建设,不断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为了推动全市房产业的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努力促进房地产企业的联合,不断扩大**房产业的影响和知名度,20**年以来,我们积极发挥房管职能作用,报请政府同意,牵头筹备成立房地产业协会,目前已完成了《协会章程》的拟定和《成立协会申请书》、《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的上报工作,全市50余家房地产从业机构中的31家,已表达了参加协会的意向。协会成立后,将加强对外宣传、推介,组织开发企业到北京、上海、广州及东北地区等大、中城市举行房产推介会、展销会,向全国展示**房产业发展的最新成果,进一步树立**房产业的良好形象,不断拓展房地产业的发展空间,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是深入开展房产市场依法治理活动。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房产市场管理,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20**年以来,我们在烟台市房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推动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不断走向深入。今年以来,先后播发公告3期,下发文件2个,发放通知300余份。同时,加强房地产执法和检查监督,组成专门班子,对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公司和物业管理企业等从业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预(销)售、中介等各环节中存在的面积短缺、隐价瞒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各种违规行为,共组织检查3次,检查从业机构50余家,发放备案通知书3份,查处违规行为3起,对金海螺商业广场、晓龙鑫海商城和新城花园三家开发商未经批准变相认购和违规发布预售广告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依据国家建设部《房地产预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作出了书面检查。在强化检查监督的基础上,实际业务工作中从预(销)售、产权登记等环节对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和中介机构进行前置管理,增加审批要件,对各种从业行为进行预审和复审。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开发企业登记备案制度、中介机构准入制度和物业企业资质审核制度,建立了复核审查制度,从落实制度入手,严格、规范管理,对新成立和进入的房地产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网上公示。目前,全市50余家房地产从业机构,已全部登记备案。
三是积极拓展房屋安全管理工作。20**年以来,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积极理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关系,在理顺管理职能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房屋质量安全鉴定业务,先后完成企业厂房质量安全鉴定业务21起,总面积3.22万平方米,实现鉴定收入22.1万元。在汛期来临之际,我们还联合安监、教育部门,对大型公共场所和乡镇学校校舍进行了安全鉴定,先后鉴定校舍320处,面积59.49万平方米,为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不断扩大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范围。在抓好规划区内房屋权属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业务范围,扩大产权产籍管理区域,依托乡镇房屋产权登记工作站,对乡镇集体土地上的公、私房产进行权属登记管理,使房产管理不断向纵深发展。年来共办理规划区外农村公、私房产测绘和登记发证10.02万平方米,确权发证179件,占全市登记发证面积的6.3%,测绘及登记发证范围涉及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软环境建设,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20**年以来,我们结合全市机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开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指示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强化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是不断优化办事程序。适应工作需要和方便群众办事的要求,不断对办事程序进行理顺和整合,根据科室职能,将涉及ban证的预售审批、交易、抵押担保、测绘、评估及税费征收等部门,全部集中到交易大厅,实行一条龙办公服务,各环节责任明确,环环相扣,流水作业,使群众进一个门,能办完所有手续,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二是竭力缩短承诺时限。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在原本压缩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了办结时限,把房产登记由原来的4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商品房预售登记由3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房屋抵押1个工作日。仅此一项,办事效率就比最初承诺的提高了三分之二。
三是努力增强人员素质。为了从根本上提高办事效率,我们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将业务熟练、年富力强、政策水平较高的同志,抽调到交易中心一线工作,同时,结合业务实际,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岗位达标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岗位练兵,进行达标考核,将考核结果列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增强,产权登记由过去的每人每天ban证8—10份,提高到每天近30份,办事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