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煤炭管理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
二、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和技术服务。严格按照《煤炭法》、《煤矿安全生产规程》以及国务院第446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煤矿实施安全监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狠抓安全责任的落实,与各国有煤矿、多经企业、乡镇安监站以及各乡镇煤矿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制度的落实、队伍的建设和人员的培训。尽快建立和运行“安全培训中心”,年内举办两期安全知识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水平、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控制在上级规定的指标范围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真正实现煤炭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三、确保系统基本稳定,遏制非正常上访。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全力维护系统大局稳定,时刻绷紧“稳定”这根弦不放松。进一步落实“包保”责任制、一把手接待制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首问责任制,完善信息网络,打牢基层基础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上访苗头制止在萌芽状态,杜绝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同时,加大对“xx功”等邪教组织的监控,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和转化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异常情况的出现。
四、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安全监管、法制、征收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煤炭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诉讼法》以及国务院第446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强化执法队伍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煤炭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继续巩固深化煤炭市场专项整治成果,严格煤炭准销证制度,依法进行维简费征收,加大督查和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无证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县内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
五、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狠抓局、矿两级班子自身建设,强化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不断完善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爱岗敬业精神以及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煤炭系统“三个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