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二〇〇七年,我局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公平、便民、廉洁、高效”的政务公开目标,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原则,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监管公信力为标准,阳光执法,公开办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工作,局党组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它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从部署安排、方案制订到具体实施,一环紧扣一环,扎扎实实抓落实。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各县区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科室,各科室、各县分局负责人为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六月份,又成立了政务公开目录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确定工作时限,做到了认识、领导、组织、人员四到位,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的组织保障。
(二)丰富形式,广泛公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一是继续采取公开栏、政务公开卡片等有效形式,公示政务信息。在新修的办公楼门厅、楼道等显著位置设置公开栏,公开单位职能职责、行政处罚流程、首问责任制、挂牌服务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服务延时责任追究制,落实药品监督工作中的“五个不允许”、“十不准”、“八条禁令”和“五项制度”,将执法纪律置于广大群众的视野之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严格考核,落实责任。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责任,机关其他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政务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局和机关各科室的整体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或按规定要公开的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三是公示市局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及承办事项,并设置工作人员监督岗,公开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岗位、职责以及监督投诉电话。四是公开了市局承担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审批程序与办结时限,对审批项目、内容、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全部予以公开。五是在科室悬挂“八条禁令”和“五项制度”提醒标示,设置工作人员名座牌,标明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并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制度,方便群众办事与监督。六是设置党风政风意见箱,对当事人不便当面提交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意见箱传送。
(三)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从局机关政务受理室到市政府政务大厅统一办理的变革。指派专人负责入驻政府政务大厅工作,对七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面梳理,上报市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第一批入驻张掖市政府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选拔两名高素质人员参加政务大厅组织的行政许可网络化运转培训,掌握行政许可的收件、退件、受理、录入、上报、审批、收费、告知等环节的审批时限、操作方法、内外衔接等具体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明确农村零售药店申办人必须同时具备质量负责人的条件,承担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这一措施有效防止了药学技术人员脱岗或挂职现象,加强了零售药店药械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指导,有效提高了零售药店药品质量安全。行政许可的远程审批,使零售药店筹建审批时限在已压缩至三分之一的基础上,缩短到一半,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提高。(四)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的条款进行了梳理、归纳和公开。整理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法定行政机关)1个;有效法律54部,其中法律1部,行政法规10部,部门规章41部,“三定”方案文件2个;行政处罚权140项,其中涉及药品的89项,医疗器械的51项。以上执法依据汇编后经市法制办审核,单位领导审定后上报市法制办备案。目前已经在市政府网站和市法制办网站公示。
(五)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清理权力清单。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务信息的关键。我局把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列为今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来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的基础上,逐项审核,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局领导十分重视,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学习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踏实干,认真贯彻落实。成立编制政务公开目录领导小组,下设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目录编制完后,下发科室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确定为90项,编制单项行政职责基本情况表89张,绘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89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