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团工作的调研报告
三是提供各种法律政策支持。加强有关职工、青年、妇女事务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政策建设(如各类经济组织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的《条例》),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工青妇事务纳入社会发展的统一规划之中,关注有关职工、青年、妇儿发展的议案、提案,加大对有关群众利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查和调研力度,促进工青妇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五)进一步指导群团组织,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
群团组织有着密切联系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群众的组织优势。在新形势下,群团组织要始终坚持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一致,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谋划工作,发挥思想引导、组织动员、倡导新风、政权支柱的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发挥思想引导作用,带领群众解放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只有思想的大解放,才会有事业的大发展。群团组织应通过组织群众学习、结合实际讨论、外出参观考察等形式,带领群众增强发展意识、竞争意识、风险意识、效率意识、开放意识,自觉从那些不合适宜的观念、做法、体制中解放出来,积极投身理论创新、科技创新、体制创新,进一步焕发群众的创造力。
二是发挥组织动员作用,带领群众艰苦创业。要大力弘扬艰苦创业精神,引导群众创业发展。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积极探索参与经济建设的新途径、新载体。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各单位各部门的改革发展,广泛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引导群众关心改革发展,奉献智慧力量。组织动员群众积极投身国有企业改革、重点工程建设、支柱产业构建、环境保护和生态工程建设,引导群众发展非公经济,发展第三产业,推动就业和再就业工程,为经济建设做贡献。
三是发挥引领新风作用,带领群众弘扬新风。群团组织要进一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引导群众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实践新道德规范,倡导新型人际关系。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教育引导群众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信守信、遵纪守法、敬业奉献。弘扬科学精神,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反对迷信,抵制邪教。要进一步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青年文明号活动、青年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依托这些工作载体,不断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妇联要探索妇女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新内容,抓好“五个环节”和“四个一”活动,发挥广大妇女在家庭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四是发挥政权支柱作用,带领群众维护稳定。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青年、妇女的桥梁和纽带,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对维护社会稳定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必然面临各种利益的调整。工青妇组织站在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认真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协助党和政府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动员广大群众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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