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廉政述职报告
1、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任用机制。一是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认真、稳妥、扎实地进行了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的一系列环节过程中,我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工作认真细致,坚持标准,不搞暗箱操作,使各部门切实做到了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正常运转,没有因违法违纪等问题引起上访事件。二是继续实行领导干部任前考核、任前公示、集体讨论、任后试用等项工作制度,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衡量拟用干部的素质,从组织程序方面严把干部选用质量关,有效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减少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从根本上杜绝选人上的不正之风,将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前移干部选用关口,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的后备干部队伍,是干部选用工作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加强对后备干部的民主推荐、选拔、考核、教育、管理等环节工作,注重实绩,注重公论,实行动态管理,按现任领导职数1:1比例;四是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反腐的力度。《干部任用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我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认真贯彻,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严格掌握选拔干部的资格与条件,在选拔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区委常委会议通过、市委组织部备案通过、履行法律程序等步骤进行。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切实把那些党性强、能力高、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五是切实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监督,坚持和完善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和回复组织函询制度,全年完成党员干部培训8000多人次,均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六是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有力地改进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七是大力创新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推进我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步伐。
2、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几项要求。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规定。三是加强了对新上建设项目、买轿车、领导干部出国等项工作的核实、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