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区法院院长廉政述职报告
2、重视抓好民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084件,审结1042件,结案率为96.1%。围绕做好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努力钝化人民内部矛盾,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依法审理各类债权案件。坚持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严格依法确定合同效力,区分合同责任,制裁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对各种侵权行为,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合理确定赔偿数额,保护债权人实际利益。二是妥善处理人身权和婚姻家庭类案件。重视对人身权的保护,制裁侵权行为,以维护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认真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切实维护老人和未成年人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婚姻案件审理中,坚持多做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全年共审理此类案件460件。三是积极审理涉及公民基本生活权益的案件。对涉及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全年共审结调处这几类纠纷案件171件。四是积极审理房屋类纠纷案件。随着城区建设进程加快,房屋拆迁、建筑施工等城建纠纷、商品房买卖、家庭装潢价款纠纷案件明显上升。对于这类案件,本着多调解少判决、先疏导后判决的办法,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此类案件402件,同比上升30%。五是加大矛盾易激化纠纷的调处。认真做好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工作,化解民间积怨、缓和社会矛盾、平息案件纠纷,发挥了民事审判特有的“减压”作用。全年共计调解结案571件,占结案数的54.8%。
3、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87件,审结87件。依照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既严格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维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及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对行政机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24件案件依法予以维持,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9件案件依法予以撤销。对涉及城区建设的房屋拆迁行政案件,通过依法审判,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宣讲法律和政策,努力钝化和消除矛盾,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