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物价局局长述职报告
各位主任、委员:
我于20**年10月11日被**市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任命为物价局局长。任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能认真履行职责,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部署,坚持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不断提高价格调控监管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四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价格宏观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任职以来,我经历了通货紧缩和价格大幅度上涨的两个截然不同的时期。特别是20**年,由于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我市市场价格明显上涨,价格涨幅是1997年以来的最高年份。面对价格上涨的巨大压力和价格异动的严峻考验,我能及时调整工作策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价格调控和监管力度,保持了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建立应急机制。为了应对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及时建立和完善了市场价格应急和引导机制。制定了《**市价格系统应对价格异动工作预案》,成立应对价格异动领导小组,基本建成了信息畅通、反应灵敏、数据准确、决策及时、调控有效的应急和监督机制。
加强价格监测。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及时调整监测重点,扩大监测范围。在防治非典和禽流感期间,突出了对防治非典和禽流感相关药品、消毒用品、医疗器械等七大类67个商品价格的全方位动态监测;为了应对20**年下半年开始的市场价格快速上涨的局势,及时调整价格监测和自编指数人员,突出了对粮油、农资、基础原材料等九大类201个重要商品价格的动态监测;根据上级的要求,建立了重要商品价格日报、直报制度,依据监测数据,分析预测价格走势,自编价格指数,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仅20**年上报省、苏州市各类监测数据556条。
实行价格调控。在市场价格低迷时,认真贯彻中央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政策。房地产业既是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也是居民消费的增长点。我在任职初始就注意到这一新的社会现象,积极加以引导和规范。一方面坚持商品房成本认证,严格审核房价,尽可能地将商品房的价格控制在一个相对稳定的上涨幅度范围内;另一方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简化审批程序,由两次报价审批改为一次报价审批,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上浮动幅度由3%调到5%,并抓好涉房收费政策的落实,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商品房开发建设的热情和居民的消费热情,使我市房地产市场走出低迷,商品房开发和销售量逐年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