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党组书记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按照年初提出的工作原则,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建“平安永清”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司法局软硬环境变化很大,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据不完全统计,20**年初至今司法局有25个股室处所和39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县级表彰。司法局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双先”会上被评为“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人事厅授予“先进司法局”(全市仅此一家),并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市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述职报告被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司法局”司法局领导班子获得县委县政府授予的“政绩突出领导班子”称号,辛务、一堡两个村街被省评为我市仅有的两个民主法制示范村,另有四个村街被评为市级民主法制示范村。今年法律服务行业至今未出现一例错案、错证,受到了市局好评,法律援助收到当事人锦旗9面,开创了永清县司法局执法为民的新篇章。
一、强化“基础”意识,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今年以来,按照建设平安永清的要求,我们以规范化建设为总抓手,全面落实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在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1)大力抓好局机关计财装备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永清县司法局今年以来狠抓局机关硬件设施建设,先后购置了办公用车、品牌电脑、高品质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图等,并争取专项建设资金4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6万元等共计31万元,使机关面貌得以改观。同时大力加强机关软环境建设,先后推出了文明用语20条、文明接待五步曲、“调解纠纷十心十法”等使机关干警精神面貌和文明礼仪上升了一个层次。另外局办公室大力加强信息反馈和调研工作,至12月底共编发简报256期,调研文章43期,新闻稿件111篇(其中被国家级报刊采用23篇、省级报刊采用22篇、廊坊日报采用66篇)完成市局下达的全年任务,超额成县委县政府下达任务。由于办公室工作出色,办公室在去年被省厅命名为“全省信息工作直报点”的基础上今年又被市政府命名为“市级信息工作直报点”。
(2)积极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大力狠抓乡村两级调委会的上档升级,现在全县14个乡镇386个村街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证、徽章、胸卡等实现了统一,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三年工作任务,达到了乡村调委会的规范化。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减少不安定因素,事关我县经济发展和创建“平安永清”的大局。今年,各级调解组织着重围绕全县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治理因各种因素引发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重点治理社会难点和热点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日报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处置工作机制。今年,各级调解组织通过深入细致排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79 件,其中婚姻纠纷41件、继承纠纷25件、赡养抚养纠纷39件、邻里纠纷33件、房屋宅基地纠纷54件、债务纠纷26件、生产经营纠纷13件、损害赔偿22件、其他纠纷26件。防止重大矛盾纠纷引起的上访和群体性械斗5件,向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47条,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由于工作富有成效,司法部将永清县调解工作“十心十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3)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及廊坊市司法局的有关指示精神,制定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各项记录及卷宗的规定〉的通知》,从基础设施、人员管理、教育培训、工作程序、记录卷宗六个方面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制定了《司法所工作程序》,具体包括矛盾纠纷排查程序、调解庭调解程序、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程序、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程序和司法所报表程序等,统一印发至各所,对司法所开展的每一项工作进行了可操作性、流程式的要求和规定,有力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规范有序,另外争取省厅司法所建设资金和设备共计12万元(曹家务、刘街司法所摩托车各一辆1万元,别古庄、韩村司法所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