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生意?大经济—发展夜经济的细节决定论
夜经济可以搞得很大,像印象·刘三姐、印象·丽江、印象·西湖,或者像刘老根大舞台、德云社相声等大型艺术展演、阿凡达那样票房口碑俱佳的影视剧,票价以百元、数百元计。夜经济也可以搞得很小,从卖凉皮、臭豆干、玩具、饰品、服装和凉席开始,价格在几元到百元之间。不论大小,生意就是生意,有钱赚是通用的大道理。
面对变动不居的市场形势,面对微利时代的到来,面对起步阶段的夜经济,大生意不好做,小生意也难做。因此,大力发展夜经济,就要从生意人的角度出发,适当降低水、电、气的价格,节省商户的生产经营成本;更要通过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降低商户的交易成本。
其中的要害在于,小生意要呵护,要培育,要保护,不能揠苗助长,更不能杀鸡取卵。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首要的任务是保障供求双方的产权,协助交易双方进行生产交易,约束不法交易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一句话,是要降低市场的交易费用。本质上,市场活动由一个 个的产权交易构成。产权包含了转让权、收益权和使用权等,这些权利必须首先得到清楚的界定,交易活动还要受到第三方的监督执行,出现纠纷能够得到有效的仲裁处治。
问题是,发展夜经济,政府应该做些什么?或者正确的问题是,发展夜经济,需要政府做什么?这一问,就从夜经济主体——企业那里出发,看看政府应当做什么,这正是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
为支持夜经济发展,省会前不久出台了《关于推进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除了夜市管网改造免收配套费、办理卫生防疫免收审查验收费、办证费、培训费等外,市级财政今年还将安排1300万元引导资金,根据夜消费特色街区、夜市建设规模、投资额以及总体效果等验收考核情况,对特色街区、夜市建设给予奖励。对延长营业时间的北国、东购等9家商贸服务企业,市级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予以支持……这些“真金白银”的支持,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出发,不但让利于商,还鼓励各特色街区和夜市发展,非常符合企业的需要,非常务实。
细节决定成败。落实好这些大政策,需要若干个小措施配套,更需要考究其中的细节。什么是发展夜经济中的细节?首先要解决发展理念的问题。省会发展夜经济,要走平民化、大众化、实惠化的发展道路,那就是先扶持小生意。小生意做大了,才能聚人气,然后才是上水平、生财富。不能忽略这样一个阶段性特征。
其次是商户本位。大生意要扶持,小生意也要呵护。小生意风险虽然不高,但是利润也不大,应当“颗粒归商”,让小摊贩挣到的辛苦钱更多地成为他们把生意做下去的资本,成为支持他们继续经营下去的动力。减少个别地方或部门一厢情愿地“规范”、提档,搞设施统一、招牌统一,破坏了夜经济发展中最基本、最可贵的特征——多元化、多样化和平民化。
第三是个人本位。发展夜经济的大政策的执行细节,体现在每个市场监管和服务人员的日常行动中。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坚持以商为本的原则,真正把亲商、爱商、重商、安商、富商的理念转化为自己的日常行动,体现在具体、琐碎的服务工作中。
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要把夜经济的小生意做成大生意,把夜经济的星星之火做成燎原之势,需要商户跑市场、找商机、创新发展;也需要政府各个部门重视政策落实的细节,以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精准的细节行动,降低商户的交易成本,做到“帮忙不添乱、服务不扰民”,让他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来应对充满风险和机遇的市场。这样一来,小生意做得有起色,大生意做得有看头。不单是夜经济能发展,城市经济社会也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