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 税 申 报
3、启用:系统将于次月为您启用电子申报缴税功能。
温馨提示:在进行电子划缴税款前,请您务必保持账户余额大于当月应纳税额。
五、未按规定申报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如果您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示:如果您确实有困难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书面的延期申请,经主管国税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同时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税款结算。
六、未按规定缴纳税款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欠缴税款的法律责任
1.如果您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税务机关将责令您限期缴纳,并从您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您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将追缴您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您是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是欠缴税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您需要出境时,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如果您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拱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您出境。
3.如果您欠缴税款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在您处理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4.如果您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应解缴)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逾期仍未缴纳,税务机关除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您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5.如果您是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税务机关将向您追缴税款,并对您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偷税的法律责任
如果您有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进行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偷税。税务机关将追缴您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