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站已有 十几万 份求职资料啦!


银行因业务开展中赠送客户的礼品是否应交增值税?

12-18 03:53:44 来源:http://www.qz26.com 办税指南   阅读:8450
导读:问题内容:银行是否为增值税纳税人?银行因业务开展中赠送客户的礼品是否应交增值税?回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xx年第52号)规定:“第八条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xx年第50号)规定:“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上述规定,银行如果存在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应征增值税劳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
银行因业务开展中赠送客户的礼品是否应交增值税?,标签:地税办税指南,http://www.qz26.com
问题内容:
  银行是否为增值税纳税人?银行因业务开展中赠送客户的礼品是否应交增值税?
  回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xx年第52号)规定:
  “第八条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xx年第50号)规定: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上述规定,银行如果存在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应征增值税劳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银行因开展业务中赠送客户的礼品,属于视同销售货物,按规定应缴增值税。

Tag:办税指南地税办税指南个人创业指导 - 办税指南
【字号: 】 【打印】 【关闭
最新更新
推荐热门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财务资料 | 范文大全 | 求职简历 | 财会考试 | 成功励志
Copyright 二六求职资料网 All Right Reserved.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