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站已有 十几万 份求职资料啦!


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需要开具发票吗?

10-15 21:46:17 来源:http://www.qz26.com 办税指南   阅读:8840
导读:问:我公司20xx年1月向其他单位(非关联)借款3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年利率9%,我公司20xx年末支付利息36万元,对方给我公司开具的收据。在汇算清缴时,我们认为利率未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水平,故未作纳税调整。08年8月主管税务机关对我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支付的利息未取得发票,对公司进行了处罚。支付的利息必须有发票才能扣除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的规定:<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明确规定,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将
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需要开具发票吗?,标签:地税办税指南,http://www.qz26.com

  问:我公司20xx年1月向其他单位(非关联)借款3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年利率9%,我公司20xx年末支付利息36万元,对方给我公司开具的收据。在汇算清缴时,我们认为利率未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水平,故未作纳税调整。08年8月主管税务机关对我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支付的利息未取得发票,对公司进行了处罚。支付的利息必须有发票才能扣除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的规定:

  <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明确规定,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应按“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并开具发票。接受贷款方在未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据情况下不能在税前扣除。


Tag:办税指南地税办税指南个人创业指导 - 办税指南
【字号: 】 【打印】 【关闭
《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需要开具发票吗?》相关文章
最新更新
推荐热门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财务资料 | 范文大全 | 求职简历 | 财会考试 | 成功励志
Copyright 二六求职资料网 All Right Reserved.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