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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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③投入该项目的材料数量和种类; ④投入该项目的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工时; ⑤监理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和凭证。 (3)计日工项目由承包方按月汇总后按第33.1款的规定列入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中,由监理单位复核签证后按月支付给承包方,直至该项目全部完工为止。 40.备用金 40.1备用金的定义 “备用金”指由发包方在工程量清单中专项列出的用于签署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备用金额。该项金额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并经发包方批准后才能动用。承包方仅有权得到由监理单位决定列入备用金有关工作所需的费用和利润。 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协商后将根据本款作出的决定通知承包方,并抄送发包方。 40.2备用金的使用 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进行上述备用金项下的工作,并根据第39条规定的变更办理。 40.3提供凭证 除了按投标书中规定的单价或合价计算的项目外,承包方应提交监理单位要求的属于备用金专项内开支的有关凭证。 十八、违约和索赔 41.承包方违约 41.1承包方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方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承包方违约: (1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标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http://www.qz26.com
③投入该项目的材料数量和种类;
④投入该项目的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工时;
⑤监理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和凭证。
(3)计日工项目由承包方按月汇总后按第33.1款的规定列入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中,由监理单位复核签证后按月支付给承包方,直至该项目全部完工为止。
40.备用金
40.1 备用金的定义
“备用金”指由发包方在工程量清单中专项列出的用于签署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备用金额。该项金额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并经发包方批准后才能动用。承包方仅有权得到由监理单位决定列入备用金有关工作所需的费用和利润。
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协商后将根据本款作出的决定通知承包方,并抄送发包方。
40.2 备用金的使用
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进行上述备用金项下的工作,并根据第39条规定的变更办理。
40.3 提供凭证
除了按投标书中规定的单价或合价计算的项目外,承包方应提交监理单位要求的属于备用金专项内开支的有关凭证。
十八、违约和索赔
41.承包方违约
41.1 承包方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方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承包方违约:
(1)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和未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
(2)承包方违反第10和11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3)未经监理单位批准,承包方私自将已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设施或材料撤离工地;
(4)承包方违反第26.1款的规定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或拒绝按第26.2款的规定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5)由于承包方原因未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或部分工程,而又未按第20.3款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6)承包方在保修期内未按第53条的规定和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监理单位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方拒绝再进行修补;
(7)承包方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方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41.2 对承包方违约发出警告
承包方发生第41.1款的违约行为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承包方发出书面警告,限令其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28天内予以改正。承包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改正,并尽可能挽回由于违约造成的延误和损失。由于承包方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方承担,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工期延误应由承包方按第20.3款的规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41.3 责令承包方停工整顿
承包方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28天内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改正其违约行为,继续延误工期或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危及工程安全,监理单位可暂停支付工程价款,并按第19.3款的规定暂停其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责令其停工整顿,并限令承包方在14天内提交整改报告报送监理单位。
41.4 承包方违约解除合同
监理单位发出停工整顿通知14天后,承包方继续无视监理单位的指示,仍不提交整改报告,亦不采取整改措施,则发包方可通知承包单位解除合同并抄送监理单位,并在发出通知14天后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使用承包方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但发包方的这一行动并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41.5 解除合同后的估价
因承包方违约解除合同后,监理单位应尽快通过调查取证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后确定,并证明:
(1)在解除合同时,承包方根据合同实际完成的工作已经得到或应得到的金额;
③投入该项目的材料数量和种类;
④投入该项目的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工时;
⑤监理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和凭证。
(3)计日工项目由承包方按月汇总后按第33.1款的规定列入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中,由监理单位复核签证后按月支付给承包方,直至该项目全部完工为止。
40.备用金
40.1 备用金的定义
“备用金”指由发包方在工程量清单中专项列出的用于签署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备用金额。该项金额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并经发包方批准后才能动用。承包方仅有权得到由监理单位决定列入备用金有关工作所需的费用和利润。
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协商后将根据本款作出的决定通知承包方,并抄送发包方。
40.2 备用金的使用
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进行上述备用金项下的工作,并根据第39条规定的变更办理。
40.3 提供凭证
除了按投标书中规定的单价或合价计算的项目外,承包方应提交监理单位要求的属于备用金专项内开支的有关凭证。
十八、违约和索赔
41.承包方违约
41.1 承包方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方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承包方违约:
(1)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和未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
(2)承包方违反第10和11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3)未经监理单位批准,承包方私自将已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设施或材料撤离工地;
(4)承包方违反第26.1款的规定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或拒绝按第26.2款的规定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5)由于承包方原因未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或部分工程,而又未按第20.3款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6)承包方在保修期内未按第53条的规定和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监理单位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方拒绝再进行修补;
(7)承包方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方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41.2 对承包方违约发出警告
承包方发生第41.1款的违约行为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承包方发出书面警告,限令其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28天内予以改正。承包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改正,并尽可能挽回由于违约造成的延误和损失。由于承包方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方承担,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工期延误应由承包方按第20.3款的规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41.3 责令承包方停工整顿
承包方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28天内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改正其违约行为,继续延误工期或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危及工程安全,监理单位可暂停支付工程价款,并按第19.3款的规定暂停其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责令其停工整顿,并限令承包方在14天内提交整改报告报送监理单位。
41.4 承包方违约解除合同
监理单位发出停工整顿通知14天后,承包方继续无视监理单位的指示,仍不提交整改报告,亦不采取整改措施,则发包方可通知承包单位解除合同并抄送监理单位,并在发出通知14天后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使用承包方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但发包方的这一行动并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41.5 解除合同后的估价
因承包方违约解除合同后,监理单位应尽快通过调查取证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后确定,并证明:
(1)在解除合同时,承包方根据合同实际完成的工作已经得到或应得到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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