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培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
通过对公司所有员工实施必要的培训,使其掌握相应岗位需要的技能和服务质量意识,确保员工素质满足服务和管理要求。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工作的管理。
3.0 职责
3.1 公司总经办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公司一级培训的组织工作。
3.2 各部门负责人提出培训要求,并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组织的培训。
4.0 程序要点
4.1 培训管理的基本原则。
先培训、后上岗,培训合格方允许上岗的原则。
4.1.1 公司的每一位员工在进行某一项工作之前,必须事先已经过相关的业务培训;培训考核未获通过的员工不准上岗工作。
4.1.2 培训对公司的整体工作水平至关重要,必须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培训是确保员工工作技能达到工作标准要求最重要的手段。培训必须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才能确保培训的长抓不懈,从而最终确保培训的质量达到工作。
4.1.3 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培训必须和实际工作需要及公司的整体工作要求相吻合。
4.1.4 培训必须经过结果的验证,员工的培训必须和员工的绩效考评相结合。培训结果不验证就无法保证培训的效果;培训不同绩效考评相结合就无法确保员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培训质量。
4.2 培训计划的制定、审批与实施监控。
4.2.1 每年12月20日之前,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必须制定完毕各自的年度培训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2.2 年度培训计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有明确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
b) 有具体的实施时间;
c) 有培训的方式说明;
d) 有培训考核的要求和培训结果的验收方法;
e) 有培训费用的预算;
f) 不违背法律、法规。
4.2.3 年度培训计划汇人年度工作计划中报总经理,经总经理在公司经理办公会议上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审批。
4.2.4 审批后的年度工作计划由公司总经办负责实施监控:
a) 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由总经办具体组织实施;
b) 各部门各自的业务培训,总经办一般均应派人到场监控。
4.3 培训费用的保证。
4.3.1 每年1月1日前公司总经理应当依据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最后确定全年度培训费用额度。
4.3.2 经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应当将培训费用列为专项开支,调拨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公司的培训费用落到实处。
4.4 培训质量的监控。
4.4.1 培训效果的验证
每次集中培训结束后,总经办均应对培训效果作出评价,评价的方法可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