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储备库2017年先进职工评选方案
为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促进工作,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公平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制定库20**年先进职工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库全体干部职工。
二、 评选名额及比例
评选名额确定为12名,约占全体干部职工人数的15%。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严格遵守粮库规章制度,工作中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的;
4、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可为粮库楷模者;
5、维护粮库利益,为粮库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6、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7、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救护人员、使粮库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8、对改善粮库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收效明显的;
9、在粮库经营、储粮技术等方面有发明创造且收效明显的;
10、坚持原则,抵制歪风邪气,敢于检举揭发损害国家和粮库利益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评选方法及程序
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方法,先由下而上进行初选,再由上而下进行复选,两次反复评选确定。初选比例30%右左,名额向一线职工倾斜。
1、先由各部室提名或投票进行初选。初选比例:仓储部40%,综合部30%,办公室、财务部、三产公司合并选举,比例为30%。 (初选由部门经理组织并提交名单)。
2、初选后,由办公室进行汇总,然后上报库办公会进行第一次初审,将各部室比例各审减10%。同时要求初审选定人员写出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主要是一年来思想、工作方面的亮点以及突出事迹,字数不超1500字)。
3、初选选定名额再由职工进行测评(填写“先进职工评选表”),测评比例确定为:仓储部20%,综合部15%,办公室、财务部、三产公司15%。
4、测评后,由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库办公会,进行第二次审定,依据审定结果,确定出模范标兵2人,工作实绩突出4人,优秀职工6人。
五、奖励标准
向先进职工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奖金数额:模范标兵每人1000元,工作实际突出者每人800元,优秀职工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