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局2017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市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信访、合同鉴证工作在省厅的指导和局党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仲裁队伍建设。以巩固“三优”文明窗口活动为动力,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为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我市劳动争议、劳动信访和合同鉴证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 20**年,我们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加强劳动仲裁队伍自身建设,完善办案机制,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
1、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受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20**年,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79起,其中市直受理96起,用人单位申诉的案件7起,共结案180起,审结上年结转案件12起,法定时效内结案率100%,涉案资金834万元,为当事人挽回损失401.5万元。涉及职工677人,其中10人以上7起。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劳动仲裁工作的健康发展。
2、确保仲裁队伍稳定,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仲裁员的素质。一是劳动仲裁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在20**年得到了加强。截止20**年底,全市共建劳动仲裁机构8个,专兼职工作人员62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30人。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劳动争议仲裁人员的业务水平。由于仲裁人员变动较大,新手多,针对这种情况市局仲裁办一方面建立了仲裁例会制度,坚持每周一上午集中起来学习有关劳动法规,一同讨论、分析案件,大家各抒己见,共同交流、探讨办案过程中的体会和经验,做到每案必议,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探讨、交换意见,迅速提高了仲裁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既提高了办案质量,也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抓住机会把人员送出去培训,学习办案经验,提高业务素质。今年三月初,安排1名同志参加国家劳动部在昆明举办的全国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培训班,六月初,安排市直及县区共13名仲裁人员参加了省厅在开封举办的仲裁员培训班,九月份,安排1名同志参加国家劳动部在庐山举办的仲裁员培训班,10月份,安排3名同志参加省厅在郑州举办的仲裁员培训班。
3、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真正树立为企业服务,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执法机构,必须要以严谨、规范、完善的制度作为基础,贯穿劳动争议仲裁的始终,才能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我们首先完善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人,规范办案程序,统一告知用语,强化证据质证程序,严格依法办案。其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仲裁活动中实行“阳光工程”,制作了政务公开栏挂上墙,将各项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办案纪律、开庭时间、开庭场所、仲裁庭组成人员、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公开,既方便群众,又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这一做法在今年3月5日召开的全省劳动仲裁工作会议上受到厅领导的肯定,并准备在全省推广。第三,实行一站式、窗口式服务,为方便职工,仲裁科20**年5月全部搬迁至濮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和保障局分中心办公。各县区普遍建立了仲裁例会制度、重大疑难案件会审制度、案件报告制度、结案报告制度等。
4、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工作作风。在仲裁和接待群众咨询过程中始终贯穿服务这个宗旨,使用文明用语,坚持热情接待,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对属于我们受理范围的案件,我们给他讲解申诉书的书写格式,并迅速立案;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案件,我们耐心地给他做解释工作,并建议他去有关部门反映。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透明度,我们还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编印了《劳动争议仲裁、合同鉴证、信访工作服务指南》,使来访者对我们的工作程序一目了然。
5、配合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做好创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示范岗”工作,成立创建“维权示范岗”领导小组,制定争创方案,落实有关制度。在办案中切实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如:某制衣厂一名女工为工资和加班工资来申诉,申诉人由于工资被拖欠交不起仲裁费,我们采取缓缴方式及时办理立案,并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