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调研报告
三、学校预防
为了巩固学校这块培养国家接班人的阵地,加强学校这道防线,应从以下方面入手:1、加强德育教育,扭转学校教育中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只重视智育忽视德育的倾向,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2、加强文化教育。普及义务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使教育结构多元化,大力发展各种职业技术教育,以满足不同岗位对不同人才的需求,增加学生的就业能力,实现学校到社会的平稳过渡。3、加强法制教育。未成年人不知法、不懂法是他们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学校中设置法制教育的课程,从小培养其知法、守法意识,使其养成守法习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要采用各种丰富多彩的形式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工作。可以通过与各级学校联系,采用“以案说法”、“模拟法庭”、上法制课等形式,借学校这个平台,向广大未成年人宣传法律。
四、未成年人自我预防
这是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角度构筑的防线。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也越来越完善。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之外,许多地方都颁布了地方性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未成年人应当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和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可以使其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要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犯罪行为依法打击,特别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这里应当特别说明的是,上述几个方面是不可分离的统一综合体。只有四方面相互配合、协同工作,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御体系,才能使一切有违法犯罪危险性的未成年人停止在欲犯不能的状态,及时挽救有不良行为倾向的未成年人,使其成长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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