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岗位责任制
机关岗位责任制(讨论稿)
目 录
一、总则及考核小组成员
二、党政综合办岗位责任制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及技术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
四、城镇建设与管理监察办公室岗位责任制
五、水务电力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
六、林业工作站岗位责任制
七、林木管护与治安联防队岗位责任制
八、民政与劳动社会保障办公室岗位责任制
九、畜牧业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
十、农村工作及农业技术推广办公室岗位责任制
十一、推进工业及招商引资发展第三产业办公室岗位责任制
十二、经管站岗位责任制
十三、农畜产品专业营销合作社岗位责任制
十四、各村“两委班子”考核制度
一、总则及考核小组成员
总则
镇政府对各股室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对各股室定岗位、定任务、定职责,为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一)考勤制度
1、考勤工作由综合办进行考核,领导与干部每天实行两签到、两签退制度,签到表每月填表汇总一次,一式两份,经常务书记签字,一份留综合办进行统计汇总后公布,另一份留存作为内部考核依据。
2、各股室实行岗位考核,对每个干部要定岗位,定职责,建立两薄(考勤薄,考绩薄),考勤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年终奖金均考勤、考绩和民主评议三项累计发放,三项考核的比例为考勤30%,考绩50%,民主评议20%,每个人的工作成绩划分出一、二、三等,三等不参与全年奖金分配,严禁平均分配。
3、请假人必须写请假条,实职领导向书记请假,书记不在向镇长请假;股室长(包括副主任科员)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请常务书记签字;一般干部请假,经股室长及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常务书记签字。请假期满后,按时销假,未销假者按旷工处理。
4、长期病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因公负伤在治疗期间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计请假天数。
5、有下乡任务下乡和在办公室的均算在岗,无论任何人,既不下乡又不在办公室的均按旷工处理。
6、累计迟到三十天(包括三十天)、旷工七天(包括七天),通报批评;迟到三十天、旷工七天以上,扣除全年奖金的30%。
7、全年事假45天(含45天)以上,不享受全年奖金。
8、一般干部考勤每15天由各主要分管领导及股室长综合评定一次,所得成绩与综合办考勤平衡后备档。
(二)考绩
1、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股室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为两项,第一项为常规工作考核,即各股室的本职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项为经济创收任务考核,考核经济创收任务完成情况。两项考核内容均实行百分制。
2、各股室所定岗位责任制应偏重于考绩部分,考绩扣分由分管领导及股室长出具书面材料报综合办存档。
(三)奖金分配
1、各股室工作人员的奖金、交燃费、节假日补助等由各股室自行解决(不分配下乡任务的股室除外),但全年奖金最高不能突破3000元。分管领导参与到各股室分配奖金。
2、各股室年终考核考绩得分(均分)在95分以上,可参与镇里设的年终奖金,奖金数量视实际情况而定。
3、农村办、计生办、水电中心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每人每年解决交燃费1500元。
(四)、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实行股室负责制,分配到各股室的工作人员,由股室考核管理,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股室长可向党委提交书面申请,建议留职待岗,只发财政工资的70%,其余30%划归镇财政统筹使用。
(五)奖励措施
1、各股室工作被评为镇、旗、市、区及以上先进的,分别奖励股室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
2、个人在旗、市、区级报刊上发表宣传乌加河镇工作的稿件,每有一件奖给作者50元、100元、300元。
3、历年尾欠的税费回收款除能统一扣除的以外,法院执行和剩余部分的尾欠回收中提成20%给收费人员。
(六)其它
1、财政、统计、妇联、团委不另行考核,纳入综合办考核 。
2、党政领导考核参照分管工作和包村工作实绩平衡。
3、本责任制由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