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行为规范 工作纪律
第一章 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维护党和政府权威、声誉,维护机关的整体形象,不得有反党反政府的言论和行为。
第二条、遵纪守法,维护法律,严守纪律,服从组织,保证政令畅通。
第三条、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实事求是,讲究实效,按程序办事,按时按量完成本岗位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不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脏枉法,过好“金钱关”、“权力关”、“人情关”。
第五条、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机密,保管好各类文件、档案、资料、印鉴,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条、牢固树立服务宗旨,文明办公,礼貌待人,努力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为来访人员办实事,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第七条、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敬老尊贤,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厉行节约,自觉维护机关团结,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第八条、遇有与案件有利益关系或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主动申请回避。
第九条、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包庇、纵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充当违法行为的保护伞,也不得故意刁难,打击报复,以泄私愤。
第十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争做政治过硬、业务精良、清正廉明、勤政务实、与时俱进的人民公仆。
第二章、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接待客人
1、机关办事的人,要一视同仁,热情服务,不以衣貌取人,不生熟有别。
2、来客进门后,先起立、让座、倒水,然后询问事由。客人离去时,要出门相送。
3、说话要语气和蔼、态度谦恭,即使对方急躁,也要文明相待,不与其争吵。
4、凡在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不能办的耐心解释;不属职责范围的事,说明情况,主动引见,并帮助联系。
第十二条、接打电话
1、接电话要先问“您好”,再问事由,答复问题要认真,帮助找人热情及时。
2、打电话时电话挂通后主动说出自己的姓名、单位,再询问对方情况,说话要客气,询问和交待事情要清楚,对方不明白要耐心解释。
3、对上级的通知和下级的重要情况报告,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并记清发话人单位、姓名、时间和受话人姓名,记完后与对方复述核对一遍,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十三条、外出办事
1、到目的单位要主动自我介绍,说明来意,态度要谦虚,说话要和气,并自觉遵守该单位办事程序、规则。
2、外出办理事务,要公事公办。不掺杂个人情绪,不办不合政策、不合原则的事,更不准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搞特殊化。
3、严格自律。下基层为企业办事,吃住不搞特殊,办事要认真迅速,尽量减少在外停留时间。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形象
1、衣帽整洁,仪表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上班时间不穿裤叉、背心、拖鞋,男同志不蓄长发长须。
2、谈吐文雅,谦逊礼让,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平易近人,诚实处事。尊老敬贤,礼貌待人。
第十五条、文明用语。
接待交往中讲究文明用语。如用“请”、“您”、“谢谢”、“对不起”、“再见”、“今后多联系”等。对他人的帮助要道声“谢谢”,不能满足对方要求说声“对不起”、“很抱歉”。称呼年长者用“您”、“老同志”、“老人家”等专称。
第十六条、内务行为
1、团结同志。互相学习,互相爱护,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谅互让,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
2、勤俭节约。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爱护公物。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化公为私,不假公济私,不损公肥私。
3、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室内卫生由股室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打扫和擦洗,室外卫生由专人负责每日进行清扫擦洗,要做到门窗、地面干净,桌面整洁,摆放有序。楼道、厕所保持干净卫生。自觉维护公物的完整和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