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17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打算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民间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联合教育、财政、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共查处非法民间组织12个,纠正民间组织违法行为30余起;进一步强化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有效地促进了边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开通了“莱芜地名网”和地名服务热线,区划地名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局和卫生局共同制定出台《弃婴收养管理办法》,规范收养登记程序,明确弃婴的合法监护人和送养人,保障弃婴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121例,登记合格率达到100%;认真贯彻《婚姻登记条例》,着力提高登记水平,截止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5555对,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加大殡葬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殡葬执法宣传周活动,有效地遏止了乱建、乱埋、乱葬等问题的发生,火化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六、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福利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民政服务工作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的水平。针对民政基础设施投入少、基础差、档次低的实际,在先后投资1800万元建设建设市老年公寓和军休干部活动中心的基础上,今年投资500万元建设的市社会福利院即将投入使用,投资400万元的市流浪儿童救助管理中心已经开工建设。通过不断加大改造和建设力度,努力从根本上改变我市民政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提升社会福利事业的档次和水平,为更好的为群众服务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紧紧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利彩票发行宗旨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发行原则,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升级销售系统,提高了福利彩票的社会公信力,到目前福利彩票销售额已达6720万元,超额3000万元完成了销售任务目标,福彩销量增幅排在了全省前三位;强化对全市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年检认证工作,维护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市安置“四残”职工1460人,实现销售收入16.9亿元,减免各项税金1.05亿元,残疾职工年平均工资达5000元以上。
关于20**年的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民政事业发展为第一要务,抓牢“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这一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抓管理、强服务、创品牌、出亮点,努力开创20**年全市民政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20**年全市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健全一个体系,完善两个机制,推进四项工作,实现三个目标。
一、健全一个体系,即健全全员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6元提高180元,扩大城市低保的覆盖面;取消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和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以财政供养为主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切实加强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力争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建立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定额救助;进一步规范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灾民生活救济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法律和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认真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抓好慈善资金募集和项目实施,建立“慈心超市”等新型社会互助形式。通过以上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确保在全市建立起全员化、系统化、规范化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完善两个机制,即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和社区管理机制。一是着力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7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莱芜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措施,实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是“四民主一公开”上一个新台阶;充分发挥各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构的作用,落实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开展示范带动活动,培养一批典型示范单位,促进全市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加强调度检查,狠抓制度落实,确保全市村务公开率达到100%,落实比较好的村达到90%以上。二是着力完善以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为重点的社区管理机制。按照“改制先行、改造提升、整合规范、调整完善”的工作思路,将社区基础设施纳入“城中村”开发规划,实行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四统一”,争取三年内全部落实“城中村”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对其他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采取新建、购买、租赁等形式,逐步进行解决。认真落实社区干部工资,充分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按照居民自治和费随事转的原则,不断改革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落实居民户口、计划生育、城市低保和劳动保障等各项社区事务的属地化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区主办、民间力量参与”的方针,制定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拓展社区服务领域,逐步实现社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