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 “十一五”期间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20**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年度全市环境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以加强环境监察队伍管理,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全面深化“三查二调一收费”工作,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遏制环境违法行为,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维护环境安全,促进市域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年度全市环境监察工作面临的任务艰巨,肩负的责任重大,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境监察总队的业务指导下,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力争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一)继续深入抓好全市环境监察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管理,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
(二)继续深入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范排污收费和排污申报工作,抓好全市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领导,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制度,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程序,摸清底细,加强日常监管。三是拓宽排污费征收渠道,确保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的完成。第一要积极开展好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等服务业小型排污单位排污量测算工作,把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等服务业小型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依法进行征收。第二要加大对电力、矿山采选等重点行业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把全市辖区内所有电力、矿山采选等重点行业的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作为年度排污费征收工作的主要任务抓好落实。第三要积极主动完成溪洛渡电站和向家坝电站自工程建设以来的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准确核算“两站”建设期间的排污量,抓好“两站”建设期间排污费收缴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全市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加强对11县区排污收费的稽查力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少征、漏征、人情收费、协商收费等违法行为。
(三)着力查处建设项目中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评”执行情况、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从源头遏制新的污染产生。
(四)继续抓好重点区域、流域,重点工程、重点行业及污染源的现场监察。一是继续抓好溪洛渡电站、向家坝电站、昭待路、水麻路等重点工程现场环境监察。二是加强对金沙江、牛栏江、横江、洛甸河、洛泽河、牛街河、洒渔河“三江四河”水域沿岸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促进水域沿岸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继续抓好全市化工、水泥、制药、造纸、洗煤、选矿、制糖、餐饮等重点污染行业及重点污染源的专项执法检查,对不符合规模要求的企业要移送相关部门关停取缔。四是继续开展工业集中区和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摸清底细,完善相关手续。
(五)继续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矿山、自然保护区、旅游区及重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
(六)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下大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一是及早安排和部署全市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二是继续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清理整治。昭阳区、镇雄县、水富县要进一步加大对昭通渔洞水库、大龙洞水源地、镇雄县赤水源水源地、水富金沙江取水口等水源地的现场监察,确保水环境安全。三是要加强和巩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的成果,继续抓好全市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四是继续深入抓好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督促和指导企业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和落实环保治理设施。
(七)高度重视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切实防范和解决环境突发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投诉查处机制,通过查处投诉案件,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环境问题,要特别注重对上级督办和媒体关注以及反复投诉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处和落实。三是要建立并落实环境污染事故信息报送责任制。四是要进一步完善“12369”环保热线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加大环境违法整治,确保全市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