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电力xx处2017年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为了加强对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运行分局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有关要求,本着积极预防人身及设备事故以及保护职工健康和规范管理的原则,保证管理处安全生产投入保证体系在工作过程中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是有人负责、凡是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以最大限度保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保证管理处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xx处20**年安全技术与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一、编制“安措”计划的依据
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规章、标准以及在本单位应执行的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种反事故指示和安全生产通报;
2、管理处安全生产分析、日常检查及安全大检查中所指出的问题和发现的安全生产的漏洞和设备缺陷,威胁安全生产应采取的措施;
3、管理处安全性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4、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教训应采取的事故对策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本单位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5、国内外在安全生产上的先进经验、部颁反事故技术措施对本单位反事故工作有实际意义的措施。
二、“安措”计划项目确定的原则
1、安措计划是以安全生产,防止事故为目的。不论是事故、障碍、轻伤或异常、未遂等现象,只要发生这些现象的因素,可能造成事故,危及职工身体健康的,都应订入安措计划内;
2、已经订入有关规程或已经形成制度的有关反事故工作不再订入安措计划。但由于贯彻不好或尚未贯彻的,有关贯彻这些规程制度的是具体措施可以订入安措计划;
3、没有具体措施,只有原则要求的不订入安措计划;
4、一般的研究项目及没有足够根据只凭推测的问题不订入安措计划;
5、器材、施工力量、经费不能落实的项目不订入安措计划;
6、购置备品、工具、仪器等不订入安措计划;
7、有关职工福利、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计划项目不订入安措计划;
8、大修的标准项目所规定的工作,不订入安措计划。以防止事故为目的非标准项目,可以订入安措计划。
三、管理职能
1、“安措”计划实行三级管理;
2、“安措”计划由分管生产的副处长负责组织编制,生技部和各值有关人员参加,并经处长审核和职工讨论通过后实施;
3、班组(变电站)的“安措”计划由班(站)长负责拟定申报、实施,生技部审定。班组(变电站)安全员对“安措”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和监督;
4、生技部对“安措”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5、管理处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各值“安措”计划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本单位的“安措”计划落实到位。
四、实施及监督:
1、按计划提前做好“安措”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
2、及时将项目计划纳入季度工作和月度计划之中;
3、除做好管理处“安措”项目具体实施组织外,还应对SM1、SM2泵站,下土寨变电站和班组的“安措”项目进行必要的实施指导和定期检查;
4、提高标准,严格验收有关项目;
5、每季度对“安措”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通报存在的有关问题;
6、每月对“安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例行的监督;
7、及时向运行分局及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安措”的落实情况;
8、对因管理责任导致“安措”落实不了及由此引发的设备故障和影响人身安全及健康的事件,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和基层班组,及时了解并协调和处理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职业健康防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为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服务。
五、安全技术与劳动保护措施:
1、杜绝习惯性违章、强化现场监督工作,对安全生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安全监督人员深入现场及时发现纠正违章、冒险作业现象,重点查处在工作中执行安规不严格的人和事;
2、学习掌握“两票”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新的“两票”规范、标准,按“两票”规范要求,重新修订、补充完善相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