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国营企业承包经营工作方案
为了辅佐吃亏国营企业(以下简称吃亏企业或企业)扭亏为盈,拟定本法子。
一、吃亏企业承包经营的方针是:慢慢减亏,实现扭亏为盈,不许可继续扩年夜吃亏额。
二、吃亏挂帐,以盈补亏,工资与被亏挂钩浮动。经审定的吃亏金额,在承包经营中,可作挂帐措置,用承包期经营的利润补亏。审定承包经营期内正常经营的利
润方针和用承包经营利润填补吃亏的使命指标是查核企业和经营者的依据。职工工资可与正常经营实现利润和完成补亏使命
情形挂钩浮动,或按有关划定在补亏的利润中提取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等“两金”。超额完成者,工资可以上浮,“两金”可以多提。未完成方针使命者,扣减工资。吃亏企业审定的工资水平不能高于同业业盈利企业的水平。
三、审定吃亏体例
(一)以前年度吃亏,按有关部门审核赞成的会计报表审定。
(二)估量潜在吃亏。一年以上积压商品可以按市场现价与原价对比的差价,审定估量削价损失踪;一年以上尚未收回的应收款,估量不能收受接管的部门审定为估量坏帐损失踪;企业外汇贷款余额,未按现实汇价进行措置的,可能发生的汇兑差额,可作估量汇兑损失踪。上述估量吃亏,只在承
包经营中作挂账措置,现实发生后才按现实发生额作财政措置。
(三)吃亏企业要自行消化吃亏额占用资金的利息。个体吃亏企业利息数额较年夜,难于自行消化的,经核准也可以连同吃亏额一路审定在承包中作挂帐措置。
四、扭亏为盈或减亏方针简直定
(一)吃亏企业扭亏为盈或减亏方针,依吃亏数额的巨细、经营前提的口角而确定。有的以全额作一个承包期;数额年夜的也可以部门吃亏额作一个承包期。
(二)方针确定后,要分化到承包期内的各个年度,执行情形分年度进行查核兑现,承包期终结,经审计后,进行总的结算、兑现。
五、对吃亏企业经营者的奖罚
(一)为了优选经营者和承包方案,鼎力奉行招标承包。
(二)对扭亏为盈的经营者和有功人员,必需给以奖励。除执行《市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法子》第十九条的划定,按承包合同兑现经营者的收入外,成就凸起者,许可在超方针利润中提取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作为对经营者和有功人员的奖励。
(三)对未完成扭亏为盈承包经营使命、继续扩年夜吃亏的经营者,或造成企业吃亏的原经营者、直接责任者,必需按照《市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法子》的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严厉措置。
六、对吃亏企业需要的政策扶持
(一)吃亏企业实施承包后,在未填平吃亏以前,承包期内实现的利润,经核准可免征所得税,全数用于补亏还贷。产物税、增值税、营业税,视企业现实经营情形,报经税务部门核准,也可以减免。减免的税收应设立专门帐户用于补亏还贷,不得提取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
(二)经营进出口营业的吃亏企业,可以用市批的进出口物资上缴款补亏还贷,但不作利润,不得提取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三)集团(总)公司对属下的吃亏企业有责任辅佐补亏。集团总公司利润(含属下企业向集团公司上缴的利润)经核准可用于撑持吃亏企业补亏。用于撑持吃亏企业补亏的减免税款,不得提取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四)吃亏企业承包往后,未填平吃亏以前,按划定提取的折旧费,可用于还贷补亏,但不作利润,不成提取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五)吃亏企业承包经营后扩年夜经营和必需资金,工商部门和金融部门应给以撑持。
七、增强对吃亏企业的打点和看管
(一)财政打点。财政部门(投资打点公司)对吃亏额一百万元以上的企业,必需成立档案,增强打点。对吃亏企业的财政报表要进行周全审计。吃亏企业必需当真执行财政轨制,遵守财政经律。
(二)工资基金打点。吃亏企业的工资开支必需执行市的统一划定,不得自立工资尺度。工资基金必需从命市劳动局统一打点。由市劳动局审定工资总额,年关经市财政局(投资打点公司)审核财政报表后,送市劳动局审定兑现工资。
(三)没有承包的吃亏企业,由市财政局(投资打点公司)下达经营期的方针利润和补亏打算。市劳动局按下达的打算审定企业的工资总额和兑现发下班资。
(四)资金打点。银行要增强吃亏企业资金的打点和看管。发现资金运用不正常时,可以查询、攻讦、警告;需要时冻结帐号,收回贷款资金。
八、增强对扭亏为盈工作的率领。市、区、县和吃亏企业较多的战线都要成立扭亏为盈率领小组,以增强对这一工作的率领。
九、解决吃亏企业问题的其他法子。承包经营是吃亏企业扭亏为盈的首要形式和法子;也可以采纳对解决吃亏企业问题有积极浸染的其他形式和法子:如租赁经营、企业兼并、参股和股份让渡、产权让渡或拍卖,以及其他行之有用的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