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此外,积极开展争创省优、市优住宅小区活动。近三年来,县城已有万森、金都、大坂城三个住宅小区荣获省优秀住宅小区;籍山小区、南苑新村一、二期、今日家园、祥生如意花园、鲁班时代广场等五个住宅小区荣获市优秀住宅小区,县房管局物业管理部门连续三年被评为市级物业管理单位。去年,银河香江花园住宅小区参加全市住宅小区综合评比,荣获了一等奖,标志着我县住宅小区建设管理迈入了一个新的台阶。
五、深化改革、开拓新思路,谋求实效。
为切实保障小区公共部位日后的维修资金,从去年开始,对县城开发建设住宅小区项目,开发商须拿出一定比例的门面房、车库等,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由被招聘的物业公司经营管理,其收益专门用于日后小区维修经费不足,如星城国际、东晟苑等已经实施,这一做法作为刚性条款纳入了开发协议。
近年来,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1、业主自觉缴费意识不强,有的业主以各种理由拖欠甚至拒交物业费用,目前,我县物业费的收取率只有60%左右,有的小区低到已不能维持简单运转。
2、按有关规定,住宅小区公共部位维修资金应当由购房户按房价的1%-1.5%交纳,但为了降低群众购房成本,我县一直按住宅造价的6‰向开发商收取,如何平稳过渡到按有关规定足额收取,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物业管理经费没有保障。目前对物业行政管理所需的经费全部由县房管局垫付。但物业管理作为政府行政管理行为,按规定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4、老旧小区遗留问题多,特别是公共设施不完善,有的企业改制,有的是外资撤走,找不到责任人,如南苑新村一期和桃花园小区就是典型例子。像这类已成片的居住区,大多由县房管局用自有资金进行了整治,实施了物业管理。但尚有不具备住宅小区功能的零星分散居住区,如上海新城和商贸中心等,按有关法规规定应纳入城市社区统一管理。
5、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委员只尽工作义务无报酬,积极性不高。
6、对于无法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楼,如上海新城、丽光商住楼等,形成的下水道堵塞问题,依据县有关的协调会议精神,应由相关单位负责解决,有关职能单位、部门应齐抓共管。
六、几点建议
1、加快法制建设,使物业管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出台《**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设施建设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完善《**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标准》
2、进一步加强宣传,增强业主自觉缴费的意识,对于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而又无合法合理缘由的,县房管局停办该户房产转让、抵押等手续,并建议居委会、公安等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和配合,促使我县的物业管理工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3、《**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即将出台,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征收问题需尽快落实解决,以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4、适度支持物业公司开展多种经营,积极创收,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减免部分税收的优惠等政策,以弥补物业费用的不足。
5、进一步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促使其依法、按合同提供规范化服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