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今年,我县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加快,部分企业产权民营化,出现了民营企业购买、租赁、兼并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面对这些新的情况和问题,结合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的需要,县委组织部在对国有企业及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组织调研组,深入到9户困难企业和改制企业对党建工作进行
了重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企业及党建工作的现状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有工商企业49户,其中:国有企业13户,股份合作制和县办集体企业31户,改为民营企业5户。另外,外商投资企业1户,租赁企业2户。国有企业改革中,列入企业产权制度深化改革范围的工商企业38户,其中列入州级国有企业改革计划18户,上报改革方案的19户,审批方案的18户,正在组织实施的5户,正在扫尾的4户。工商企业中,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的有4户,占10.5%;生产经营基本正常,效益一般的有19户,占50%;生产经营困难,停产、关闭企业有15户,占39.5%。
(二)企业党建工作情况
我县49户工商企业,其党组织隶属县级3个党委(县经贸局党委、县林业局党委、县供销社党委)。具备建立基层党组织的43户都建立了党支部,建立党小组26个,党员人数463名,改制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43名,退休退养干部职工党员98名,组织关系“挂空”的党员72名,党员人数减少,组织机构呈减缩的趋势。在建立的党支部中,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党组织负责人40名,改制后,由原主管局党委临时指定的负责人3名。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的党支部43个,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正常的32户,基本正常的6户,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组织活动不正常的5户。
二、改制企业出现的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一)有的企业领导和党组织负责人对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影响了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民营企业、租赁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出现,部分企业深层次的矛盾暴露出来,改革的难度加大,一些企业领导和企业党组织领导不能全面正确理解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不能正确处理好企业改革与个人名利得失的关系,对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做好企业改革中党员和广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甚至不履行职责。有的认为:国有企业改革后改变所有制的性质,党组织就不需要设置了;有的认为:只要抓好企业的生产经营,提高职工的工资待遇,使职工有饭吃,企业党组织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党员不违法违纪就行了;有的甚至认为:企业是属于私人自己所有,企业追求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党建工作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对党建工作不支持,等等。由于这些错误认识不同程度的存在,影响了企业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企业与原主管部门隶属关系逐步消除,企业党组织管理关系不顺
企业改制后,企业的资本构成改变,企业的性质、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方式随着变化,企业党组织管理关系已不适应这样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外商租赁和私营企业自主生产经营,运用现代企业管理手段进行管理,生产管理已基本独立,与原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完全脱钩,原主管部门党委已不能进行有效的领导。二是改制后国有企业性质已经改变,与原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逐步消除,客观上也使原主管部门的党委难以管理或不愿再去管理。三是企业党组织建设与企业班子建设管理关系不顺。企业党组织的建设由企业主管部门党委管理,企业行政班子建设是在县委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下搞好领导班子建设。致使企业党组织与企业行政班子调整不能同步进行,到期或及需调整的无法调整,这样,对企业党建和生产经营管理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影响。
(三)部分企业党组织名存实亡,党组织开展工作难,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难
一是在私营和改制企业中,党组织开展工作很大程度上依赖业主的支持和认同。业主存在片面强调经济效益而忽视党建工作现象,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只是聘用的员工,身份是一个“打工者”,不能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就连详细的生产经营情况都不清楚,更不用说知晓企业的重大事项,企业也规定不准过问。加之活动时间和经费无法保障,不能正常组织活动。比较突出的如中密度纤维板厂。二是停产、半停产企业中,由于生产经营面临严重的困难和问题,企业领导和党组织负责人情绪悲观,缺乏信心,无所作为。党员和职工心已不系企业,有事回工厂,无事外出打工。企业管理松散,党组织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党支部仅限于收收党费,到上面开开会,党组织活动处于半瘫痪状态。三是基层供销社改制后,基层社有的党员外出打工,有的一次性退职,有的回农村居住,无法集中组织活动。个别基层社党员人数少于3人 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