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书贼》读后感
有一半的世界很丑陋,另一半却很美好。
所以,我愿意把这看成是一本希望之书。至少结尾,莉塞亚并没有在14岁时死去。
如果这故事又是真的,那么,我还将对人类善良的天性感到欣慰,并觉得一切还充满希望。
关于书里丑陋的那一半,当然是战争,饥荒,红色黑色占据着的天空。就象死神最后说的:人类真是让人琢磨不透。在那些最坏的年份,这世界就变成了一锅炖坏的烂菜,你陷在粘腻腐臭的深渊,却毫无办法,恨不得被死神的镰刀收割走才好。那么多人被文字所吞噬,成为盲目的连为什么也不知晓的机器豺狼。在战场上互相杀戮,面无表情的将与自己相同的物种成千上万的送进焚烧炉。甚至是,挥起鞭子,毫不留情的鞭打一个小女孩。这一切可真都乱了套了。可等一切过去,便又都象吃错了药终于清醒过来一般,极力撇开那些记忆“上帝那不是我,我怎么会做那些畜生不如的事,我被文字蒙蔽了眼。我本来是如此善良的一个人。”可你必须相信,在最丑陋的年代,人是真的可以失去人性的。并且很多人是很清醒的在释放内里那些不为人知的兽性。
所以不管是为了什么理由,战争始终是一场灾难。它让你离自己的灵魂太近,有时又太远。
不过幸好,还有一半是美好的。在文字吞噬灵魂的同时,它又喂养了灵魂。莉塞亚是不幸的,成长于战乱年代,幼年便失去父母成为寄养的孤儿。可她又是幸运的。从她站在汉密尔街三十三号大门不肯进去的那刻开始,她生命中之后遇到的那些人都是如此善良。忘了什么犹太人、日尔曼人,忘记血统吧。莫尔钦镇其实就是一个缩影,它告诉我们,其实无论在哪里,无论什么国家,大多数的人类还是有着善良的秉性。你看,这样的世界才让人觉得充满希望。
我不打算说爸爸。虽然看过书的人都知道他才是莉塞亚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他教会她读书写字,为了在她被噩梦惊醒时有人在身边,甚至每晚都是在坐起来定然不舒服的椅子上睡觉的;我也不打算说妈妈,她矮胖如门框的身材,还有一声声“猪猡”贯穿始终,可我们都知道她是如此善良;我也不想说马克斯,虽然他为莉塞亚写了两本很好看的书,虽然他和莉塞亚在犹太人游行队伍里第一次重逢时曾让我泪流满面,虽然在结尾的某一瞬间,我曾以为他们会在一起……
我只想说说鲁迪。那个把自己涂成黑炭以为自己是杰西欧文斯的小男孩,那个有着蜡烛光一样金发的男孩。整本书里,我最爱的其实是他。他对莉塞亚的爱从10岁那么小,居然就开始了。这与情爱似乎无关。就只是遇得那一个人,便不求回报的想对她好。单纯得比水还清透,一眼便望得见那颗心。那颗心啊,在肮脏的皮囊之下是如此干净,满满的心爱,表现出来却是那么笨拙。为了一个亲吻,费劲心思,时时记挂.可他终究还是没得到。这真叫人遗憾。我甚至都不知道在死去的时候,他是否知道他全心爱着的那个女孩其实也是很爱他的。还好,莉塞亚最后还是吻了他,即便他的嘴唇都已焦黑。可死神说了,他的灵魂很轻很柔软。即便身躯已经残,可他,还有所有莫尔钦镇的善良死难者都将升入天堂。
最后说说颜色吧。丑陋与美好交织的这些文字在我看来更多是是分明的黑与白两色。即便有时在黑暗之中人会看不到希望,可就象这地球总有一半是照的到光的,当你面对阴影之时,阳光其实就在身后,只要你转头,就看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