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清理整顿无照经营行动工作方案实施意见
第一条 按照《XX区工商行政打点局清理整顿无照经营步履工作方案》拟定本实施定见。
第二条 清理整顿的规模:
1、理当取得而未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核准文件和营业执照,私行从事经营勾当的无照经营行为;
2、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核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私行从事经营勾当的无照经营行为;
3、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核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私行从事经营勾当的无照经营行为;
4、已经打点注销挂号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用期届满后未按照有关划定从头打点挂号手续,私行从事经营勾当的无照经营行为;
5、超出核准挂号的经营规模、私行从事理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核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勾当的违法经营行为;
6、持久未验照或未在规按刻日内加入年检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7、在清理整顿搜检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章行为。
第三条 清理整顿的重点:
1、按行业划分:以餐饮、住宿业;食物加工业;卫生、医疗机构;农用物资出产发卖;建筑业;美发、美容、保健处事业;互联网信息处事业;移动电信处事业;娱乐行业;中介处事行业等为重点。
2、按经营规模划分:以经营食物、饮料、酒、烟草制品;药品、医疗器械;种子、农膜、农药、化肥;儿童玩具、儿童食物;危险化学物品;网吧、电子游戏、歌舞厅;装饰、装修;美容美发;化妆品;餐饮处事;泊车场;洗车场等为重点。
3、按区域划分:以XX路及延迟线;XX东路;XX路及延迟线;XX路;XX路;XX路;XX东路;XX路;XX路;XX路;XX路;XX路;XX年夜道;XX年夜道等各首要交通沿线、商业网点、黉舍周边、城郊连系部及城中村为重点。
第四条 使命分化:
1、主城区域内的工商分局以构建安心、平安的消费情形为切入点,严酷按照果断冲击无照经营行为和通顺规模商品质量监管及食物平安的相关要求,果断取缔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冲击辖区规模内发卖“三无”、冒充、伪劣商品(出格是食物、药品)等违法行为;查处冲击子虚、误导等违法违规广告和损害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查处冲击商业欺诈、商业行贿等违法行为。
2、管辖区域为城郊连系部和乡镇居平易近聚积区域的工商分局,应以严把市场准入关,构建公允、有序的竞争情形和生意情形为切入点,并以城郊连系部、城中村等为重点地域,以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严酷按照果断冲击无照经营行为和通顺规模商品质量监管的相关要求,在辖区规模内周全开展清理整顿和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并以此为契机,按照通顺规模商品质量监管和食物平安监管的相关要求成立持久有用的监管机制,遵照工商本能机能与各项监管工作齐头并进。
3、两个乡管辖区的工商分局的工作以“红盾护农”为切入点,周全开展冲击无照经营农资、食物、药品行为为重点。峻厉查处发卖“三无”、冒充、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呵护好农人的消费权益。
第五条 按照“经济户口”打点原则对查处的无照经营行为要将其纳入动态监管,必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实时录入经济户口商品通顺规模监管“无照经营录入”模块。
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了赏罚或下发“责令更正通知书”或已下发“办照通知书”等文书的,除录入“无照经营录入模块”外,还应该同时录入经济户口商品通顺规模监管违法违章打点“违法违章录入模块”。
第六条 对下发“责令更正通知书”或“办照通知书”的,其责令刻日原则上不得跨越七个工作日。
第七条 对涉及有前置审批的挂号或前置审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挂号打点工商《营业执照》。有非凡情形的需书面报局清理整顿无照经营工作率领小组办公室。
第八条 各分局要按期在每月5日前向局清理整顿无照经营工作率领小组办公室及辖区街道处事处(乡)上报上月查处无照经营情形。局清理整顿无照经营工作率领小组办公室按期在每月10日前向市工商局清理整顿无照经营工作率领小组办公室及区政府上报上月查处无照经营情形。
第九条 对需要集中整治的,各分局应以书面的形式(可用事务请求、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内容应搜罗有地址、户数、行业等具体信息)报局清理整顿无照经营工作率领小组办公室,以便实时研究,协调、组织、放置。
第十条 需要集中打点《营业执照》的,各分局应以书面的形式(可用事务请求、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内容应搜罗地址、户数、行业等具体信息)报局清理整顿无照经营工作率领小组办公室,以便实时研究,协调、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