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父亲节儿童绘画比赛办法
一、目 的:
(一)庆祝父亲节欢愉,并增进亲子关系。
(二)增进学生美术创作素养,提高儿童美术教育水平。
二、指导单元:立法院
三、主办单元:财团法人雅文文教基金会
四、协办单元:黄尊秋社会福利慈善基金会、台湾法快乐喜爱事会高雄处事处、河干餐饮机构、原宿广场
五、承办单元:立法委员黄昭顺处事处
六、征集对象:高雄市公私立国平易近小学在籍学生及幼儿园学生。
七、应征作品组别及类别:
(一)组别:分幼儿园组、低年级组、中年级组、高年级组,共四组。
(二)类别:绘画类
(三)规格:巨细以39公分*54公分(4开丹青纸)为原则,一律不得裱装。
(四)内容:使用画材及形式不拘,但必需是儿童本人的创作品(作品需经指导教员签名证实)。
(五)加入数目:各黉舍**送件,数目不拘,请附送件名册(名册名目如附件)。
(六)卷标规格如后表一式两联,并以正楷写各栏(不成潦草),贴在作品后背右下角。甲联实贴,乙联浮贴。
八、收件日期:自今日起至94年7月15日止。
九、送件地址:高雄市左营区新庄仔路425号(立法委员黄昭顺处事处)
联络电话:07-3415851 联络人:蓝碧卿蜜斯
十、评选法子:
(一)评选委员由年夜会礼聘儿童美术教育家配合评选。
(二)各组及第特优奖、优选奖、佳作奖数名。
(三)凡参赛者一律公布亲和奖,以资鼓舞激励。
十一、奖 励:
(一)特优奖:公布奖金1000元、奖牌一座及奖品。
(二)优选奖:公布奖金6 0 0元、奖牌一座及奖品。
(三)佳作奖:公布奖牌一座及奖品。
(四)亲和奖:公布奖品。
(五)指导奖:荣获特优奖、优选奖、佳作奖作品之指导教员,公布纪念品。
(六)荣获特优奖、优选奖、佳作奖之作品,在颁奖现场展览,彼此不美观摩。
十二、颁奖日期:94年8月7日(礼拜日)上午09:00
十三、颁奖地址:河干曼波咖啡广场(高雄市河东路爱河干鳌主灯旁)
十四、注重事项:
(一)加入作品若有摹仿或成人加笔均不予评选。
(二)每一学童限加入一件。
(三)作品均不退还,得奖作品著作权让渡主办单元,未得奖作品之著作权视同抛却。
(四)获佳作以上(含优选奖、特优奖)之得奖作品,主办单元有权复制或建造成各类文宣事务用品(画册、光盘、收集、软件::)刊行,得奖人不得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