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指南知识
②经退税机关确认的上期《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有进料加工业务时提供)。
(3)消费税纳税申报
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②《金银饰品购销存月报表(适用于金银首饰零售纳税人)》;
③其他资料。
(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①《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纳税人)》;
②《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④《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会计报表;
⑤ 其他资料。
(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AA1);
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B类BB1));
③《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及附表;
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B类)》;
⑤《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会计报表;
⑥其他资料。
(6)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报告
①《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②《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③其他资料。
(7)委托代征税款报告
①《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
②《票款结报手册》;
③已开具的完税证。
五、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复议、诉讼、赔偿
一、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其他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下列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向税务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
(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3、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4、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变卖、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5、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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