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门工资收支及帐务处理操作规定
一、 总体原则
1、工资性收入和支出严酷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打点划定。各部门不得私行收取本公司财政部门拨付的工资、奖励及内部查核罚款以外的其它任何资金,超预算的工资性支出专项审批。
2、各部门工资分配后资金结余由财政科分部门零丁建帐并代为保管现金,日常开支各部门凭证报销并零丁记帐,月末与财政科核对后确认余额。其中峡口电镀厂的工资余额由峡口厂财政科代保管。
二、分配及发放权限
(一)、工资分配
1、部门主管对岗位人员工资有权进行二次分配,具体分配及查核方案报总司理核准后执行。
2、各部门拟定具体奖励实施细则,如技改技革奖励细则、合理化建议奖励细则等,并报总司理核准后执行。
3、各部门内部除工资外的固定性支出,由本部门拟定具体尺度报总司理核准后执行,如主办人员通信费、班组长津贴等。
4、以上分配、查核方案、奖励细则及固定性支出尺度传财政科存案以审核工资发放情形。
(二)、工资发放
1、尺度规模内的工资支出,由部门主管签批后发放,超工资尺度报经总司理特批后执行。
2、 按报经总司理核准的奖励细则计发的奖励金额由部门主管核准后发放,其余奖励报经总司理特批后执行。
(三)、其它支出
1、各部门除工资及奖励外的资金结余,可用于本部门员工加班餐费、首要打点人员通信费津贴、班组长津贴、内部办公用品费、职工生病慰问费等费用支出。
2、经总司理核准的固定性支出由部门主管核准后发放。
3、除2条以外的其余支出,单笔<500元由部门主管核准后报销,单笔≥500元由部门主管审核、总司理核准后报销。
4、公司对各部门的罚款,部门应分化细化落实至具体责任人,以强化内部打点。
三、报销凭证及帐务措置
1、财政科对各部门工资结余部门收支情形零丁建帐,各部门指定专人对日常开支实时记帐,月末与财政科核对无误后对帐面余额进行确认。
2、各部门完美本部门内部报销签批轨范,并对具体责任人授权。
3、各部门每笔收支均应附原始的、签批手续完美的报销凭证,财政科凭证报销。如礼物费应附发放、签字明细表,节沐日、年关聚餐及会务费详列明细。
四、查核
跨越审批权限未按轨范审批发生的费用,超额部门由部门主管全额承担,并对部门记帐人员和财政科出纳人员分袂处以该笔金额5%的罚款。
本划定从20**年二月二十六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