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厂仓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打点规范化,保证财富物资的无缺无损,按照企业打点和财政打点的一般要求,连系本公司具体情形,特制订本划定。
第二条 仓库打点工作的使命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类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平安保管,不出事情。
第二章 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 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材料物资,保管人员要当真验收物资的数目、名称是否与发票相符,对于什物与发票内容不符的,打点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物资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目、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打点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形陈述营业部门和主管人员措置。
第三章 仓库物资的出库
第五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形陈述主管人员。
第四章 仓库物资的保管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要实时挂号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类材料物资收发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物资要每月月末清点对帐。发现盈利、短少、残损,必需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实时写出书面陈述,提出措置定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供给、发卖环节的跟尾工作,在保证出产供给、合理储蓄的前提下,力争削减库存量,并对物资的操作、积压产物的措置提出建议。
第十条 按照各类物资的分歧种类及其特征,连系仓库前提,保证仓库材料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便利。
第十一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打点,并设置较着标识表记标帜。
第十二条 成立健全收支库人员挂号轨制。
第十三条 严酷执行平安工作划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财富的平安。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天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搜检”,确保财富物资的完整。若有异常情形,要当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需搜检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踪。
(2)下班搜检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平安隐患。
(3)搜检易燃、易爆物品是否零丁存储、妥帖保管。
第十五条 严酷遵守仓库保管纪律、划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划定:
(1)严禁在仓库内抽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说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哄接电源,姑且电线,姑且照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划定由行政部拟定,报总司理核准实施。
第十七条 本轨制自 年 月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