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
③集体味员不得以街义工联集体味员的名义开展促销等营利性的勾当,义卖、捐献等捐钱勾当必需报请街义工联秘书处核准。违反本条划定的,打消其集体味员资格;若有严重损害义工联名望的,街义工联秘书处将依法起诉。
④集体味员可以自立领受本单元自愿介入义务处事的人士插手本集体组织,也可以自立抉择对违反本会章程或调离本单元(社区)的人除名,但要报街义工联批筹存案。
⑤集体味员应做好本集体内义工的处事记实,并按期向街义工联秘书处上报。
⑥集体味员负责人调离本单元或不再负责义务工作时,应向本单元率领申请确定新的集体味员负责人,并将变换情形实时上报街义工联秘书处。
⑦集体味员应实时向街义工联秘书处反馈本团的勾当情形。每年年尾,各集体味员应向街义工联秘书处上报今年度工作总结。
⑧集体味员的勾当经费原则上由其地址单元支出或自筹解决。
六、会员档案打点
(一)小我会员参插手会教育后,由义工联秘书处对其编号,发放《地域义务工作处事记实卡》并将小我资料纳入会员档案打点。
集体味员参插手会教育后,由义工联秘书处发放《地域义务工作处事记实卡》,由各集体味员负责人保留。
(二)会员档案搜罗会员编号、挂号表、教育记实、加入处事记实等。
(三)会员处事记实
《地域义务工作处事记实卡》由街义工联统一印发,内容搜罗处事日期、处事地址、处事项目、处事时刻等。会员每次处事后本人填写并交处事召集人或处事小组组长签名,集体味员在每次处事后由勾当负责人填写。记实卡在每季度末25日前上交到秘书处进行统计。
全体味员于每年12月15日前上交《地域义务工作处事记实卡》,由街义工联统计昔时的处事时刻,并换发新的处事记实卡。
七、会员赞誉
1、小我会员赞誉:
凡拥护党的根基路线,在义工处事中无重年夜差错,并合适以下前提者:加入义工处事时刻累计达到100小时者授予“一星级优异会员” ,累计200小时者授予“二星级优异会员”,如斯类推,累计达500小时者授予“五星级优异会员”。
2、集体味员赞誉:集体中的小我参照小我会员赞誉法子。凡成立一年以上的义工集体,拥有10名以上义工,在处事社区方面默示凸起、组织优异、勾当经常,授予“地域义务工作者(自愿者)前进前辈集体”称号。
3、会员赞誉的首要依据为会员处事记实卡和处事小组的举荐。
4、街义工联每年集中赞誉一次星级会员和前进前辈集体味员单元。
5、街义工联将向区、市义工联举荐优异小我会员、前进前辈集体味员单元加入相关的评选赞誉。
地域义务工作者 (自愿者)连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