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规定(繁体)
一、爲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各項業務工作順利開展,由公司行政部統一對公司的車輛(奔馳及商務車除外)進行調配打点。
二、各部門用車必須提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由行政部按任務的輕重緩急統一調劑放置。
三、公司車輛(除奔馳和商務車)用油統一在公司油庫加油,不得私行做主在外加油。行政部每月對各台車輛用油數量和行駛裡程進行核查,對暗里賣油和用油嚴重超標的司機一經查實給予開除處理。
四、公司的所有車輛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必然要注重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禁绝亂聽亂放。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五、車輛需要修理或外購配件時,必須經行政和副總核准後,方可到指定的修理廠家修理或購買。
六、在車檢、車輛保險、賠償保險到期前半個月,由司機向行政部提出申請,由行政部放置時間及時辦理。
七、倡导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划定礼貌駕駛作風。憑派車申請單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領導核准不得用公車辦私事。未經核准用公車辦私事,如發生交通事情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用,賠償有關事情的全数經濟損失踪。
八、司機天天出車回來後,在進行費用報銷時應認真如實的填寫出車行程表,對有過路過橋費的要在備注欄中注明收費站名。嚴禁虛報,謊報和以少報多,若有違犯者,一經發現核實一律開除處理。
九、行政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查核,將查核等級作爲每月發放浮動工資的依據。對於工作勤奮、遵守轨制、表現凸起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轨制、發生事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十、公司司機不才班後,應注重個人糊口,注重按時歇息和適量飲酒。外出執行任務時嚴禁酒後駕駛和疲勞駕駛。因酒後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如發生交通事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刑事責任。
十一、列位司機在執行任務過程中發生事情時,司機應首先作應急處理,然後迅速與公司聯繫,依據公司的決定,作妥帖處理。事後應提交事情報告。
十二、司機在執行任務過程中,全力做到經濟平安,儘量減少各種浪費。
十三、司機必須增強時間觀念,執行完任務或交完貨品後要及時回公司,不得在外勾留,若有完成任務後在外玩耍不及時回公司的情況一經查證一律作開除處理。
十四、愛護車輛,连结車輛清潔。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即做到機油、汽(柴)油、刹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等,平安、準確、靠得住,保證車輛處於精采狀態。
十五、交通違章罰款不予報銷,對交管部門下發交通違章通知書者,由當事司機自行到交通部門繳納罰款。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用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必然保證證件齊全。司機因居心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十六、發生責任事情造成經濟損失踪時,按事情的性質分別處以扣減工資和罰款的處罰。A.一般事情(經濟損失踪在2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踪的10%處罰。B.重年夜事情(經濟損失踪在2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踪的8%處罰。C.特年夜事情(經濟損失踪在5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踪的6%處罰。D.機件責任事情:按經濟損失踪金額20%處罰。
十七、嚴格執行考勤轨制,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司機不聽從放置、耽誤公务,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司機上班時間不出車時,必須在歇息室期待工作,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行政部請假。司機請事假,必須經行政課長或副總核准,領導專車司機須經領導赞成後方可請假。
十八、司機必須注重保密,不得傳播乘車者講話的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十九、公司所有車輛一律禁绝在外面過夜,違者第一次對當事司機進行記年夜過處罰;第二次給予開除處理;車輛附件一切誤失踪均由司機負責,如車輛失踪竊,將究查當事司機的法令責任。
二十、司機操作車輛外出返程空車之際,幫人帶貨暗里營運者,一經公司查獲一律作開除處理。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平易近共和國道路交通打点條例》及有關交通平安打点的規章規則,平安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轨制.
二十一、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重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首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