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为严酷接待工作打点,规范接待轨范,本着热情接待、促进工作、节制费用、维护形象的原则,连系我局的具体情形,拟定本法子。
一、 接待规模
国家局、省局、市局率领,兄弟局率领,本县四买办子及相关委局率领,各类营业搜检人员。
二、 接待轨范
1、 对外接待工作坚持“统一受理放置,分口落实接待”的原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相关部室具体落实。
2、 上级率领来局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局率领坐陪。
3、 各股室单元接到来客通知后,须将载明来客人数、性别、平易近族、职务、工作内容、到局日期、拟勾留天数等具体情形的书面请示(有股室负责人签字)呈局长核准后,交综合办公室放置。
4、 综合办公室接到通知后,按照接待尺度放置食宿,相关股室应有专人接待。客人离局,按划定结算费用,并通知综合办公室。
5、 严酷节制陪餐人数,各股室可视情形通知有关率领坐陪。
三、 接待尺度
1、 来客一律在局指定饭馆用餐,用餐尺度分工作餐(每人天天60元、接待餐(300元/席)、非凡接待餐三种。
各支局所来局开会,需就餐的,按照会议放置,由办公室放置工作餐。
科级以下率领或一般搜检人员按工作餐尺度放置,每人天天尺度60元,可放置一次接待餐,尺度300元(含烟酒)。
科级率领或主要搜检组按接待餐尺度放置,每桌400元(不含烟酒),而且原则上只放置一次接待餐(局率领陪餐),其余为工作餐。
处级以上率领或局长姑且交办的接待使命按非凡接待餐尺度放置,尺度由局率领视情形而定。
2、 来客一律在局指定的宾馆住宿,住宿尺度按职务区别放置。科级以上率领住宿费按出差报销尺度向宾馆支出,科级以下率领住宿费用自理。
3、 在对外接待中,没有非凡情形,一律使用洛烟、物流酒。
4、 客人在当地的参不美观旅游勾当,由接待单元书面请示主管率领核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放置,凭办公室签发的《接待挂号表》,统一放置。
四、 礼物采办、打点及请领
1、 礼物统一由综合办公室按照率领要求负责采办。
2、 其它县局来我局参不美观进修,原则上不送礼物,确有需要时,由相关部门书面请示,由主管局长核准后,到办公室签字请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