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农村土地制度设计的矛盾?
4月17日,中国(海南)更始成长研究院在北京举办题为“农村土地轨制立异与农人组织成长”的更始形势剖析会。中心财经率领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中国(海南)更始成长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以及来自农业部、国务院成长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平易近年夜学、中国农业年夜学等部门和机构的20余位学者出席了会议。
对农村土地轨制更始的反思
1、“三农”问题之所以再次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与农村土地轨制和农人组织有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
陈锡文认为,土地轨制和农人组织有很是慎密亲密的联系,它们往往互为因果,发生的转变也慎密相联。农村土地轨制立异不引入农人组织培植是没有出路的。他指出,《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往后,土地承包关系到底是不变仍是不竭转变,要深切查询拜访研究,因为它最终涉及到整个系统体例问题。
迟福林认为,此刻看,农村由土地引起的经济纠缠、社会纠缠,搜罗农人同下层政权组织的矛盾,都同土地关系直接地或间接地联系在一路。“赋予农人持久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紧迫性,比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这个问题的时辰更严重,更是一个全局性的问题。
农业部财富政策与律例司副司长张红宇认为,土地问题一向是我国“三农”问题的焦点。不管在曩昔、此刻、仍是在未来,土地的保留或保障、收入、就业等三年夜功能是始终存在的。今朝在农人收入多元化的情形下,土地收入依然占60%;农村劳动力尽管有1亿流动年夜军,有1.3亿在乡镇企业,可是仍有1.7亿在经营土地,还有3000万从事畜牧业、渔业出产的也要依靠土地。
农业部农村更始尝试区办公室综合处处长朱守银认为,政府和各益处群体对农村土地可以随便征、随便要、随便使用,证实农村土地产权的外部性很强。都来争夺农人土地益处,自己就是一个问题,只有“无主”财富才可能呈现这种状况。
2、《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了,农村土地问题及其矛盾纠缠却越来越严重,事实已经剖清楚明了农村土地轨制设计的矛盾。
迟福林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了,相关法令划定也出来了,但近年农村土地问题却越来越多。原因就是近几年城乡“二元轨制”结构没有彻底打破,使整个社会成长过程中的矛盾越来越凸起。同时,农村土地轨制放置不合理,已经成为一切矛盾的主要根源。浙江师范年夜学农村研究中心主任王景新认为,呈现这种问题,可能是现代化历程中必然要支出的价钱,也可能有下层干部对现行法令和政策理解误差而执行不力的身分,但最根柢的是农村土地轨制设计自己有问题。
国务院成长研究中心农村经济部部长韩俊认为,集体所有制内在着一种矛盾和冲突。集体是什么,鸿沟不清楚,农村土地轨制更始其实已经很深切,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剖明整个系统体例还存在问题。国务院成长研究中心农村经济部副部长徐小青谈到,所谓集体所有,在良多处所现实上就是村干部所有。
中国农业年夜学人文与成长学院法学教授任年夜鹏认为,尽管从宪法起头就明晰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但我们始终把集体所有看做是一种类国家所有的体例,所以才有了先征用、再出让等。实施最严酷的耕地呵护、用途管制轨制,在必然意义上成为限制农人的一种法子。
3、家庭承包经营轨制是一项没有完成的土地轨制更始,它存在着历史的局限性和更始的不彻底性,到了对其进行反思和更始的时辰了。
打破“二元结构”的枷锁束厄狭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成长”,无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剂良药,有关政策起头对“农人收入增添”、“耕地过快削减”、“粮食增产”、“农人权益”、“弱势群体”(如失踪地农人、农村妇女、贫困生齿)等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阐扬积极的浸染就是明证。但应该看到,宏不美观政策调整的浸染是有限的。宏不美观政策若是没有微不美观更始的配套将很难长久阐扬浸染,从而影响“从根柢上解决‘三农问题’”。
陈锡文认为,当前农村土地轨制存在两个问题。(1)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到底是什么权力没有说清楚,《农村土地承包法》只是在总则中“赋予农人持久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在后面的所有条则中都是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概念。(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个什么概念没有说清楚。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法令赋予每一个成员平等的承包集体的土地的权力,这都诠释得很完整,可是什么样的人才是集体组织成员不清楚。因为生齿不竭改变,新生的就是你的成员,嫁出去就不是你的成员,这是土地承包关系不不变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