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汇编
率领班子培植工作
1、平易近主集中轨制
(1)党员小我从命党的组织,少数从命年夜都,党的下级组织从命上级组织,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从命党的全国代表年夜会和中心委员会。
(2)党的各级率领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织外,都由选举发生。
(3)党的最高率领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年夜会和由它发生的中心委员会。
(4)党的处所各级率领机关,是党的处所各级代表年夜会和由它们发生的委员会。
(5)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党的代表年夜会负责并陈述工作。
(6)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党员和群众的定见,实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7)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乞降陈述工作,又要自力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规模内的问题。
(8)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相沟通情形,互相撑持,互相看管。
(9)凡属重年夜事项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谈判,作出抉择。
(10)党的各级委员会实施集体率领和小我分工负责相连系的轨制。
(11)党内禁止任何形式的小我崇敬。要保证党的率领人的勾当处于党和人平易近的看管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平易近益处的率领人的威信。
2、集体率领轨制
(1)凡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年夜事项,重年夜工作使命部署,重年夜抉择妄想拟定,干部任免、调动和措置,群众益处方面的主要问题,以及上级党组织划定由党委集体抉择的问题,应提交党的委员会集体谈判抉择。
(2)集体率领,不能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事无具细,什么问题都提交党委会谈判。
(3)书记与委员是平等的同志关系,书记作风要平易近主,长于广开言路,不搞“一言堂”。
(4)委员要积极加入集体率领,积极揭晓定见,不能站在集体率领之外。
(5)谈判抉择重年夜问题,必需实施一人一票表决轨制,坚持少数从命年夜都原则,并当真看待少数分歧定见。
(6)如对主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迫情形下必需按年夜都定见执行外,理当暂缓做出抉择。
(7)暂缓做出抉择,应在进一轨范查研究、充实交流定见后再表决,或向上级组织陈述,请求裁决。
(8)坚持集体率领和小我分工负责相连系,既不能砌词集体率领而无人负责,也不能因有分歧定见就违反执行。
3、党委议事轨制
(1)党委会议实施集体率领。
(2)党委会由党委首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会或常委会提出。
(3)会议谈判的文件由党委首要率领、常委或有关部门筹备。
(4)召开党委会的日期拟订合同题,除姑且召集以外,一般应在会前通知委员。
(5)党委会必需有对折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进行。抉择主要干部的职务任免或提名,必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开会和表决。
(6)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对会议的议题若有定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
(7)党委会在抉择问题时,理当进行充实的谈判,采纳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或口头抉择等体例进行。
(8)表决时,赞成人数必需跨越到会委员对折以上方能生效。
(9)党委会经由过程的抉择和文件,经会议赞成可在党内传递或传达。未经会议核准传达,不得向外泄露。
(10)每次会议均要做好记实,形成会议纪要。须传达时由书记签发,或由书记委托其他率领签发。
(11)抉择的事项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将落实情形向党委陈述请示。
4、党委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轨制
(1)每个党委班子成员都要连系分管工作,确定1-2个下层支部作为自己的党建工作联系点。
(2)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深切联系点5次,每次时刻不少于1天。
(3)要深切体味联系点内泛博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惟和工作情形,实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
(4)要求真务实,深切调研,每人每年至少拿出1篇党建工作理论调研文章。
(5)党委要对班子成员深切联系点情形进行搜检,并把搜检情形作为干部查核的一项主要内容。